第四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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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有关单证的填制;第一节: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须之;按表现形式分类:纸制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
按使用性质分类: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按用途分类:报关录入凭单、预录入报关单、电子数据报关单和报关单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
;一、报关单填制的基本要求;4.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件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以产项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批准内销以产项进的系成品,则仍应填报相关的进口料、件。
5. 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求准确、齐全。报关单所列各栏要逐项详细填写,内容无误,不用铅笔和红墨水填写。
6. 为实行报关自动化的需要,申报单位除填写报关单上的有关项目外,还应填上有关项目的代码,以实现报关自动化的需要。
;7. 电脑预录入的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完全一致。报关员应认真核对、防止录错,一旦发现有异,应及时提请录入人员重新录入。
8. 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事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原来填报的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相一致,需立即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对原来填报项目的内容进行更改,更改内容必须清楚,一般情况下,错什么,改什么;但是,如果更改的内容涉及到货物件数的变化,则除应对货物的件数进行更改外,与件数有关的项目,如货物的数量、重量、金额等也应作相应的更改;如一张报关单上有两种以上的不同货物,更正单上应具体列明是哪些货物作了更改。
9. 对于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货物或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10.分栏填报:商品编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相同,但规格型号和单价不同的;原产国(地区)不同的均应分栏填报。
11.分行填报:指同一栏分行填。主要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目、项号栏目、数量及单位栏目
12.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需用不同颜色的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蓝色底纹、黑字,进料加工货物:粉红色底纹、黑字,出口退税:黄红色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13.持联数量。报关单基本联一式三联。(海关留存、海关统计、企业留存)
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付汇)四联(进口付汇核销)
出口货物(需退税和收汇)五联(出口收汇核销、出口退税)
来料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四联(海关核销)
来料加工贸易出口(收汇)货物:五联(海关核销、出口收汇核销)
进料加工贸易出口货物(需退税和收汇的)六联
(海关核销、出口收汇核销、出口退税专用);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常见差错;3、报关单填制不规范
(1)合同号、备案号、许可证号、征免性质等内容不按规定填在相应的报关单栏目内,而填在备注栏中。
(2)应填在备案号栏目内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编号、《征免税证明》编号填在合同号、批文栏目;批文号填在合同号栏目;合同号填在备案号栏目等。
(3)进出境修理物品、暂时进出口货物、货样广告品等进出口货物或不足起征点金额的进出口货物不填货值,成交总价为0。;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一.预录入编号
报关单预录入凭单(申报单位决定)预录入报关单、EDI报关单(海关决定)
二.海关编号(2+1+6=9)
进出口分开编号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以货物的实际进/出境地海关为准
海关名称和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登记手册》指定海关
进口转关运输
出口转关运输
其他没有进境的
;四.备案号
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登记或者征减免税审批备案手续的时候,海关给与的备案号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
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填《征免税证明》编号
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免于填报
备案号要和贸易方式和征免性质相协调;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七、经营单位
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填注册登记号码
外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填外资企业
援助赠送、捐赠的物品,填接受捐赠的企业
;八、运输方式;九、运输工具名称;十、提运单号;十三、征免性质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2、三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
3、加工贸易转内销,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为空;十四、征税比例/结汇方式
出口报关:填结汇方式:M/T信汇;T/T电汇;D/D票汇;D/P付款交单;D/A承兑交单;L/C信用证。
十五、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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