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泊林小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
目(一期)--泊林小镇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报批版)
委托单位:辽源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广添源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
摘要
1.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泊林
小镇地块
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2023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泊林
小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面积:39910m2
地理位置:吉林省辽源市
原土地使用权人: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
原土地利用性质:A地块:其他草地、公用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B
地块:城镇住宅用地
未来规划:城镇住宅用地(0701)
调查缘由:本次调查项目共由两个地块组成,分别为泊林小镇A地块和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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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A地块占地面积25265m,其中其他草地占地面积12899m、公用设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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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占地面积397m、城镇住宅用地占地面积11969m,B地块占地面积14645m,
全部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国土部门相关规划本次调查项目为重点棚户区改造
项目,地块用地性质整体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
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原则上可仅对用途变更用地(A地块中其他草地、公用设施用地)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未变更用地(A地块中城镇住宅用地、B地块)可
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由于A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可能对A地
块内原有城镇住宅用地造成污染,因此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A地块进行整
体调查。在现场踏查和人员访谈中发现B地块内东北侧存在堆放多年金属建筑
施工器材用地,且部分地面未进行硬化,为验证污染情况,同时考虑项目属于
整体开发建设,因此在B地块疑似污染区域布设一个土壤监测点位和一个地下
水监测点位进行验证性检测。
调查历程:
2023年3月,受辽源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地块土壤
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2023年3月规划图确定调查边界(详见附图2)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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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面积46836m(A地块31476m、B地块15360m);
2023年4月,开展现场调查、方案布设、样品采集等工作,2023年5月初
完成项目土壤、地下水检测。
2023年5月中旬,项目规划边界预调整,调整期间暂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工作。
2024年8月24日,最终规划边界确定(详见附图1),调整后边界未超出
2023年3月规划边界,且范围缩小(详见附图2),最终确定调查面积3991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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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地块25265m、B地块14645m),项目重新启动。
因本项目为辽源市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尽早使百姓回迁入住,本地块
已于2023年5月提前开工建设(提前“启动施工”的请示详见附件18)。
2024年11月,项目组对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再次进行现场踏查和人员访谈,
调查到地块内已建设住宅楼、部分地面硬化,在建设过程中地块内土壤无异常
情况,无客土进入,周边地块无明显变化,因此可充分利用2023年5月调查地
块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进行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价。
2.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地块调查范围包括A、B两个地块,A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草地、公用
设施用地和城镇住宅用地,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