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揭阳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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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揭阳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3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7〕76号)的要求,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供水、排水、供气工程中的基坑(槽)、隧道、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全过程风险防控情况。
5.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
7.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8.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进入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安全教育、资格审核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2017年3月底之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7年4月至7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企业每个月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个项目至少每一周组织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的有关情况由相关单位和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报送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2017年8月至11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我局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对部分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分析:2017年12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揭阳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守红线意识,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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