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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指导思想
一、培养目标
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和宽广的文化视野,能够独立从事文学创作、理论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培养目标:
(1)掌握中国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系统学习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理论、中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比较文学等核心课程,具备较强的文学素养和人文精神。
(2)具备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的能力,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文学创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关注时代发展,具有国际视野,了解中国语言文学发展的国内外动态,能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为推动中国语言文学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二、指导思想
本培养方案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宗旨,坚持以下指导思想: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研究生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突出学术性,强调专业基础与专业知识的学习,注重研究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3)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和文化传承等活动,实现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
(4)强化国际化,拓展国际视野,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三、培养方案特色
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具有以下特色:
(1)注重学术传承与创新,传承中国语言文学优秀传统,同时鼓励学生进行跨学科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2)加强导师指导,实施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指导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实现因材施教。
(3)强化实践教学,搭建实践平台,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如参与科研项目、文化讲座、文学创作等,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4)拓展国际合作,与国外知名高校和学术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海外学习和交流的机会,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
二、培养规格与学位授予标准
二、培养规格与学位授予标准
(1)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规格以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学科特点和深圳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撰写后,应达到以下培养规格:
-理论基础:掌握中国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具备较强的文献阅读、分析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学术研究:具备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的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研究工作,并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文化素养: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理解中国语言文学的内涵和价值,能够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相结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或在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有所作为。
(2)学位授予标准: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相应的学分。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论文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和实用价值,符合学术规范。
-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展现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
学位授予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生应完成本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累计学分不少于36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学术价值和创新性,论文格式和内容应符合学术规范。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校外专家。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定稿和答辩报告的撰写。
(3)培养过程管理与监督: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委员会,负责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监督。
-学院设立硕士研究生导师组,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过程管理。
-导师应定期与研究生进行沟通,了解研究生的学习进展和学术研究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和学位授予标准的落实。
三、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三、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1)课程设置
深圳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环节。具体如下:
-公共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计算机应用等,共计12学分。
-专业基础课:包括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理论、中国文学史、外国文学史、比较文学等,共计24学分。
-专业选修课:包括文学批评、文学创作、民俗学、文化研究等,共计18学分。
-实践环节:包括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田野调查、实习实训等,共计6学分。
(2)教学安排
-公共课教学:采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