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PDF

发布:2017-06-23约1.92万字共1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重组问询函》的意见回复 《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重组问询函》 意见回复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1 《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重组问询函》的意见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开 创国际”)收到贵部于2016 年5 月11 日下发的(上证公函[2016]第0483 号)《关 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重组问询 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贵部《问询函》中 涉及我公司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 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提交贵部,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出现的简称均与《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的释义相同。 2 《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重组问询函》的意见回复 1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方法,评估值为5,800 万 欧元,增值率为81.76%,本次交易作价为6,100 万欧元,请补充披露交易作价 高于评估值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答复: (二)评估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洲评估师认为本次评估值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未考虑开 创国际并购ALBO 后的协同效应,开创国际交易作价在参考本次评估值基础上, 考虑了并购ALBO 后与开创国际协同效应,交易作价高于评估值是合理的。 16、本次交易以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请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 “《26 号准 则》”)的要求,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两种评估方法的重大假设和参数,逐项列 示收益法评估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折现率、预测期增长率、永续增长率、预 测期间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资本支出等经营现金流预测情况。并请 按照《26 号准则》的要求,对本次交易可比公司、可比交易的估值情况进行对 比分析,说明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请财务顾问和评估师发表意见。 答复: (一)评估假设 1.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有 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的, 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 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2)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括正 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这些处于使用状 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 件或市场环境,同时又着重说明了资产的存续状态。 3 《关于对上海开创国际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的重组问询函》的意见回复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 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2.一般假设: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 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 (2)评估对象所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及政策、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 形势无重大变化,评估对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 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评估对象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 汇率基本稳定。 (4)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中的 一切取价标准均为估值基准日有效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