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15年度中央戏剧学院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考研招生简章节汇编.doc

发布:2017-12-05约3.85千字共1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5年中央戏剧学院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考研招生简章汇编 各位考研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才思的一名学员,现在已经顺利的考上在职艺术硕士,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这个专业的真题,方便大家准备考研,希望给大家一定的帮助。 中央戏剧学院 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15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 知》文件精神,中央戏剧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 基本学习年限三年。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戏剧艺术创作专门人才。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获得者应 当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 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工作。 二、专业学位代码 艺术硕士(戏剧)专业学位代码:135102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5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 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 2010 年 7 月 31 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 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 5 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 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但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 10%。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 平台。考生在 6 月 23 日至 7 月 11 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 简称“学位网”,),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7 月 12 日至 15 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符合报 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报名登记表》(网报成功后打印),按照省级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具体安排请询所 在省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 2、考生应于 11 月 15 日前将以下材料寄到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使 用 EMS,揽收电话 11185,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宏福中路 4 号 办公楼 102 研究生招2 生办公室,邮编 102209,电话56620341): (1)《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表格中,“报考学位类别” 请填写“艺术硕士(MFA)”,“报考专业或领域”请填写“戏剧”,并注明研究方向和导 师姓名。 (2)大学本科毕业,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获得学士学位者还须提供学位证 书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 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3)大学专科毕业,须提供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获奖证明复印件、大学专科毕业 证书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 5 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证明。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5)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 经查实,我院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部规定通报考生单位。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 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 (1)初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全国联 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复试: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及面试(详见本简章第 十三条),由我院自行组织。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均为笔试。 2、考试形式: 初试:2015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考生参加由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组织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 门指定地点参加初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 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必须一致。 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 2015 年 12 月(与我院 201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 国统一考试同时进行),复试地点为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 2015 年 12 月中旬在中央戏剧学院主页(网址:)的“硕博招生”信 息栏中查看。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出示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本科毕 业证书原件(专科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和省部级获奖证书原件),并缴纳复试费 100 元。3 3、特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