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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 辅助供电系统单体蓄电池和整体蓄电池、介电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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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XXXXX.3—XXXX

附录A

(规范性)

单体蓄电池和整体蓄电池

A.1技术要求

A.1.1一般要求

单体蓄电池和整体蓄电池应平整光滑、无裂纹、划伤、缺损或变形等缺陷,也不应有锈蚀、贯通性

夹杂物和熔接不良。蓄电池极端应无锈蚀、标志应完整、清晰及内容准确。

蓄电池的极性标志应用色标或永久性符号标出。

蓄电池外壳采用具有一定机械强度的工程塑料制成,塑料外壳应耐碱、抗腐蚀、耐老化、电绝缘性

能良好。

A.1.2外形尺寸和质量

外形尺寸和质量应符合产品设计图样要求。

A.1.3完全充电状态下的开路电压

同组内单体蓄电池和整体蓄电池开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ΔU≤20mV(2V)、ΔU≤50mV

(6V)、ΔU≤100mV(12V)。

A.1.4容量性能及容量不均衡率

蓄电池按A.2.4试验,10h放电率的容量在第一次循环不应低于0.95C,在第3次循环内应达到C;

1010

3h放电率的容量应达到C;1h放电率的容量应达到C。

31

蓄电池编组使用的各单节电池之间的容量偏差按A.2.4试验后,容量不均衡率不应大于5%。

A.1.5内燃机车蓄电池常温启动能力

内燃机车蓄电池(额定电压2V)常温启动电流2100A,蓄电池放电7s时电压不应小于1.40V,蓄电

池放电终止电压1.0V时放电时间不应小于240s。

A.1.6耐高电流能力

蓄电池按A.2.3容量性能试验,检查蓄电池的内外部端子、极柱及汇流排不应熔化或熔断,槽、盖

不应熔化或变形。

A.1.7内燃机车低温启动能力

内燃机车蓄电池(额定电压2V)按A.2.7试验时,低温启动电流1700A,蓄电池放电7s时电压不应

小于1.0V,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0.6V时放电时间不应小于30s。

A.1.8低温敏感性

蓄电池按A.2.8试验,3h放电率的容量应大于等于0.80C,外观不应有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

3

离。

A.1.9低温放电容量

15

GB/TXXXXX.3—XXXX

蓄电池按A.2.9试验,低温放电容量和25℃放电容量的比值不应小于0.35。

A.1.10过充电性能

蓄电池按A.2.10试验后,蓄电池侧面不应有大于2mm变形及漏液。

A.1.11热失控敏感性

蓄电池按A.2.11试验,充电168h过程中蓄电池的温度应小于等于60℃,每24h之间的电流的增长

率ΔI≤50%。

A.1.12荷电保持性能

蓄电池按A.2.12试验,容量损失率不大于4%。

A.1.13充电接受能力

蓄电池按A.2.13试验,充电电流内燃机车充电电流不应小于0.7I,电力机车及铁道客车不应小于

5

1.4I。

10

A.1.14再充电性能

蓄电池按A.2.14试验,恒压充电24h的再充电能力不应小于85%,恒压充电168h的再充电能力不应小

于100%。

A.1.15气体析出量试验

蓄电池按A.2.15试验,密封反应效率不应小于90%。

A.1.16防爆能力

蓄电池按A.2.16试验,当外遇明火时其内部不应发生燃烧或爆炸。

A.1.17防酸雾能力

蓄电池按A.2.17试验,PH试纸不为红色。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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