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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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高级技师、技师的管理,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大港油田公司高级技师、技师及助理技师管理办法》,结合采油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循原则
1.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2.坚持评聘分开、按需聘任的原则;
3.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突出作用发挥的原则。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人事劳资部是采油厂高级技师、技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相关政策制订,负责高级技师、技师的培养、考核与聘任。
2.培训学校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高级技师、技师的培养、使用、考核,负责高级技师、技师考评资格的审核。
3.所属单位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高级技师、技师的培养、使用、考核,负责高级技师、技师的日常管理。
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助人事劳资部做好技师的培养、考核工作。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申报工种范围:高级技师和技师的考评工种范围按油田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条 申报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第六条 申报技师资格条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3年及以上;或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资格2年及以上。
第七条 申报高级技师资格条件: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资格3年及以上。
第三章 资格考评
第八条 考评程序
1.个人申请。按照自愿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基层单位申报,基层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报所属单位人事劳资部门。
2.所属单位推荐。所属单位对申报人进行条件审核,工作业绩考核合格后,填写技能鉴定申报表、技能鉴定人员报名表和综合信息表,并将申报人的业绩考核表、申报表、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技术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一并上报人事劳资部。
3.人事劳资部审核。人事劳资部按照申报条件,联合培训学校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上报油田公司。
4.考前培训。对申报资格考评的人员,按照统一安排,参加油田公司和采油厂的考前培训。
5.资格考评。油田公司统一组织技师资格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鉴定和论文答辩;高级技师资格考评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第九条 考评内容
1.业绩考核包括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两方面。其中:工作表现包括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协作配合、工作主动性、责任心等;工作业绩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解决生产技术关键问题、技术创新、传授技艺等。
2.专业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以本职业(工种)标准规定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兼顾相关工种知识,试题主要从国家题库-石油、石化行业分库中提取。
3.技能操作鉴定。根据本职业(工种)标准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命题,采用现场操作、笔试、模拟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4.论文答辩。申报高级技师、技师资格考评的人员,需撰写论文或个人技术工作总结(2500~3000字),要求立论正确、论点鲜明、论证有力、论据充分,并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第十条 业绩考核、论文答辩、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取得集团公司技师培训结业证书的,2年内参加技师资格考评可免于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60分计算。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况且取得现资格满1年的,经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后,按规定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
1.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竞赛(集团公司竞赛,下同)前三名,原是中、高级工的直接晋升技师资格,原是技师的直接晋升高级技师资格;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银牌、国家级二类竞赛第四至五名或银牌,原是高级工的直接晋升技师资格,原是技师的直接晋升高级技师资格;获得国家级一、二类竞赛铜牌,原是高级工或技师的可免于理论和实际操作鉴定,经单位业绩考核和技术答辩合格,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
2.获得油田公司主体工种竞赛(符合竞赛规模和命题难度)第一名,原是高级工或技师的,经单位业绩考核和技术答辩合格,油田公司人事处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获得第二、三名,原是高级工的可破格参加当年技师资格考评,原是技师的可破格参加当年高级技师资格考评。
3.经油田公司推荐参加省级石油石化行业特有工种竞赛并获得名次的人员,其职业资格晋升按油田公司级竞赛规定执行。参加省级通用工种竞赛获得前三名并被授予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报请集团公司审核,重新确认其技师、高级技师资格。
第四章 聘任管理
第十二条 年度考核。人事劳资部每年末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资格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主要对工作态度、安全生产以及解决生产技术关键问题能力和传授技艺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聘任方式。采油厂人事劳资部根据实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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