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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PDF

发布:2018-10-13约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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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和基础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 目另行商议和约定。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冶建特种材料 有限公司、天津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是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直属工程材料专业的研发生产单位,总投资8,000 万元。其凭借雄厚的技术研发能 力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已发展成为国内最专业的建筑工程材料研发和生产供应 商,技术及产品涵盖混凝土起砂处理和修补、混凝土阻锈和防腐、清水混凝土保护、 混凝土表面处理和结构补强、混凝土外加剂等领域。本着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原 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在外加剂市场开拓、原材料采购、技术研发等方面建立 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 程序。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 1、北京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西马坡村老政府街50 号1-6 幢 经营范围: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天津冶建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天津市蓟县开发区八一路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建筑制品的研制、生产,技术开发,产品销售;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 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与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公司与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未发生业务往来。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 况稳健,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战略合作内容:市场开拓、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及技术开发等。 2、合作期限:2017—2021 年。 3、合作内容: 3.1 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 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在全国范围内仅经销公司的产品。中冶北京特材、中 2 冶天津特材承诺为公司直接经销和间接促成的销售收入不低于如下目标:2017 年8 月至2018 年12 月3000 万元、2019 年4000 万元、2020 年5000 万元、2021 年6000 万元。 3.2 合作期内,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为公司外加剂原材料采购的战略 供应商,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公司全国市场提供原材料供应及技术支持。 3.3 合作期内,双方同意就外加剂及相关领域的产品研发、技术开发及技术服 务等事宜进行战略合作,共享研发及技术成果。 4、双方执行本战略合作协议的主体包括各方主体及其关联主体。 5、合作方式: 5.1 合作期间,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作为公司全国范围内重要的战略 经销与采购合作主体,在全国范围内仅经销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享受公司各 项经销政策和奖励政策。具体经销、奖励政策,具体事项双方另行商定。 5.2 合作期间,中冶北京特材、中冶天津特材在全国范围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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