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单据2599540学习课件.pptx
第二节运输单据;(2)提单是物权凭证;3、海运提单的分类;(6)内容的繁简;案例倒签提单;分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只有在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后本公约中的应尽义务,等于根本违反合同”时,才有权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
本案中卖方交货时间仅仅迟延一天,并不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所以,买方如果以迟延交货一天为由,则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拒收货物,只能要求卖方赔偿损失。既然中方以卖方违约为由提出的拒付与拒收要求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应提出何种理由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倒签提单是卖方串通船方来欺骗买方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国际惯例,买方一旦有证据证明提单上说明的装船日期是伪造的,就有权拒绝接受货物、支付货款,即使货款已经支付,买方也可以要求卖方退还。据本案提供的材料表明,该货轮通常航行于香港——大连航线,该船曾于6月5日进大连港,10日出大连港,不可能于6月7日在香港码头装船并签发提单,随船提单上的装船日期是不真实的。
由此证据可以表明,外方串通船方以倒签提单装船日期的欺骗行为对买方进行欺诈,依据国际惯例,中方有充分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4、不可转让的海运单;三、航空运单;记名提单:在收货人栏内写明特定的收货人。;指示提单(OrderB/L):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填
写“凭指示”(ToOrder)或“凭某人的指示”
(ToOrderof…)字样。;该运单为发送国铁路和发货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运单签发,即表示承运人已收到货物并受理托运、装车后加盖承运日戳、即为承运。运单正本随同货物送至终点站交收货人,是铁路同收货人交接货物,核收运杂费用的依据。运单副本加盖日戳后是卖方办理银行结算的凭证之一。;案例分析:
1、我国出口2000公吨大米至新加坡,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结果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烟台、连云港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请问这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练习:;BILLOFLADING
Shipper(1)
Consignee(2)
NotifyParty(3)
OceanVessel(4)Voy.368S/ONo.898B/LNo.567
PortofLoading(5)PortofDischarge(6)
Freightpayableat(7)
ParticularsfurnishedbytheShipper
TotalPackages(Inwords)
FreightandCharges(12)Date(13)at(14);BILLOFLADING
Shipper(1)启明星进出口公司
Consignee(2)toOrder
NotifyParty(3)日本三明物产株式会社
OceanVessel(4)“东风”号Voy.368S/ONo.898B/LNo.567
PortofLoading(5)大连PortofDischarge(6)东京
Freightpayableat(7)大连
ParticularsfurnishedbytheShipper
Packages(Inwords)
FreightandCharges(12)PrepaidDate(13)15th,Feb.2003at(14)Dalian;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钩损、生锈、雨淋、受热受潮等。;二、损失;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般根据航程的远近和航行的区域来决定时间的长短。;(4)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标的物的所有权,其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二)部分损失;1、共同海损: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