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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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第一部分 专题综述
一、目标引领
1、通过了解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政治制度,认识到其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及其影响,并从中吸取必要的历史经验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通过对中国古代选官用人制度的学习,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今天的政治建设有所启示。
3、通过对中国古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形成、发展、完善、加强、强化并渐趋衰落历史的学习,认识到这一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知识体系
1、重要的选官制度
(1)世袭制: 从夏朝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王位、爵位世袭。
(2)战国秦:按功授爵。商鞅变法中规定:奖励军功,按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特权。
(3)汉代:察举制,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等内容。其中察举和皇帝征召是两汉选官最主要的途径。
(4)魏晋:九品中正制。曹丕称帝后,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初创时,中正考评士人,家世、才能并重,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重门第和家世。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的实行,进一步促进了汉魏之际士族的形成以及西晋以后氏族制度的巩固、发展。隋文帝时,废除九品中正制。
(5)隋到清:科举制。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创设武科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北宋科举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考试实行糊名法;王安石改革科举,废明经,进士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明代考试试卷范围定在四书五经,考试答卷定为八股,即八股取士。清代晚期维新变法运动时改革科举制度,废八股,改设经济特科。1905年清朝政府废除科举制度。
2、中国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概念:专制主义:指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全国的最高统治权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中央集权: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对地方拥有统帅权,地方听命于中央。
(2)实施原因:巩固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特定的环境。
(3)理论来源:战国时期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主张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国家大权集中在君主一个人手里。
(4)基本内容:皇帝制、中央行政制度、地方行政制度、思想控制等。
①君主权力
秦始皇采纳韩非子的主张,确立皇权至上的君主专制制度,国家政治、经济、军事一切大权集中在皇帝手中,包括政事裁决和官吏任免;从两汉到唐朝,王国、豪强地主、士族、节度使都曾是威胁中央集权和皇权的大问题;宋太祖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强化了君权,挑选强壮士兵编人禁军由皇帝直接控制;明清时期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加强,包括明朝废除亟相、皇帝直接控制六部大臣、设立皇帝直接控制的厂卫特务机构、加强对官吏和人民的监视和镇压,清朝初期增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能跪受笔录。
②中央机构
秦始皇在中央设亟相、御史大夫、大尉,分掌政事、监察、军事,中央集权制度确立;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完善了中央集权制度,尚书掌管行政、中书和门下掌管政令草拟和审批;到明清时期,废丞相、设内阁和六部、增设军机处,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于专制君权的需要。
③对地方的控制
秦始皇时期地方设郡县制,郡守、县令由皇帝任命;西汉初王国问题经过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推恩令”和夺去大批王侯爵位才解决;东汉以来豪强地主势力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势力,直到唐末农民战争中才被消灭,唐朝中期藩镇割据势力强大,经过五代十国,直至北宋初期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兵权后才解决,中央通过对地方派文臣知州、转运使和控制禁军等方法才结束;元朝在地方设立行省,对全国进行有效管辖,明朝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分掌行政、司法和军政,并直接隶属中央,都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加强的表现。
④官吏选拔制度
汉朝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发展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使得门第不高、但有才能的人可以通过考试参加政权,笼络了读书人;明清时期将科举考试限在四书五经范围、八股取士,培养皇帝的忠顺奴仆。科举制度曾经有过积极意义,但是后来的科举考试导致读书人成为专制君主的工具,限制在四书五经范围内,也就限制了思想、文化和科技的进步。
5)加强思想控制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明朝的八股取士、清朝的文字狱都是强化思想控制的重要措施。虽然这些措施在当时有适应中央集权政治需要的积极作用,但八股取士和文字狱则控制大大加强,只是明清专制政治的工具;从控制对象的范围看,是由镇压反对派儒生,到控制官吏选拔,再到控制和镇压全体汉族地主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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