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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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控股公司信息中心
2018年7月
计算机机房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房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机房安全运行问题响应机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机房是指计算机和网络专用机房,主要存放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及机房专用设备等。
第三条 信息部负责本级机房的管理,并指导下一级机房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房日常管理
第四条 机房是数据信息存储和处理的重要场所,机房应与工作区隔离。除信息部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机房。外来人员需进入机房的,应经信息部负责人批准,并由信息部人员陪同进入。
第五条 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使用一次性鞋套。
第六条 严格机房电子门禁和机房钥匙的管理,不得外借,不得复制;钥匙丢失后应立即更换门锁;信息部人员因工作调动离开信息部的,应及时将机房钥匙交回。
第七条 机房内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配备气体灭火器等适用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的使用状态,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材,确保安全有效;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发生火情时迅速处置。
第八条 机房应安装防雷设施,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由有资质的专业防雷机构进行检测,形成相应的检测报告,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九条 机房应配备防水设施,地面做防水处理。
第十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带入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和强磁物品;
第十一条 不准在机房内吃喝各种食物和饮料,定期清理机房内卫生,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每周对机房清洁一次灰尘,定期对设备进行清灰处理。
第十二条 房内严禁堆放与机房设备无关的杂物,避免造成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 未经许可,机房内严禁摄影、摄像。
第十四条 定期检查空调运行状况,确保机房的温湿度环境要求,机房内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摄氏18至25度之间,湿度控制在45%至55%之间。加强空调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 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及其它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认真监控设备运行状况,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设施和设备未经信息部负责人批准,严禁拆卸或挪动。
第十六条 机房内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及存储介质,确需使用的,须经信息部负责人批准,并经过全面彻底的杀毒处理,以防病毒感染或木马入侵。
第十七条 机房内禁止随意丢弃储蓄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蓄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蓄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第十八条 机房内各机柜线缆应保持规整。
第十九条 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机房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人员要由信息部负责人和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机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措施,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机房安全管理的水平。
第三章 机房用电管理
第二十条 机房管理员要熟悉机房供配电情况,熟悉整个机房内电源线路分布情况,合理分配负载,严禁超负荷运行;要能正确区分市电和UPS电源供电系统,正确分配不同类型负载的用电电源。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UPS前铺设来自于不同变电线路的双路供电系统。
第二十一条 机房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在使用低功率电烙铁时要有第二人在场监督;严禁在UPS电源上使用动力设备。
第二十二条 机柜电源应使用机柜专用PDU;严禁随意铺设电源线,电源插座要安放于隐蔽处,防止无意触动插头或插座造成设备断电;增加设备时,要对电源插座进行测试,增加小型机时,要对所用电源进行零地电压测试(一般要求零地电压应小于1V)。
第二十三条 机房管理员要每天检查UPS运行情况,市电停电时,要随时监控UPS电源放电情况;当市电不停时,应每3个月对UPS电源的电池组进行一次维护性放电、充电过程。UPS电池经专业公司技术人员检测需要更换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第四章 机房巡检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机房要安排巡检。巡检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擅离岗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人员离开机房时,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并落锁。
第二十五条 机房应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对出入口进行实时监控,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及时处理,监控资料保存至少2个月。
第二十六条 巡检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配电系统、UPS系统、专用空调系统和消防系统的基本操作方法及维护技能,熟练掌握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巡检人员主要巡检机房供电、空调、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消防系统、防盗安全系统运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
机房设备维护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服务器、网络设备、及其它机房专用设备的维护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须经过专业的设备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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