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狮货柜企业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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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勝獅貨櫃企業有限公司
SINGAMAS CONTAINER HOLDINGS LIMITED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716)
按上市規則第 13.18 條規定作出之披露
董事會欣然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與 MLABs 、MLAs
及其他財務機構訂立為期三年之該融資協議,據此本公司可獲取一筆
270,000,000 美元的定期貸款,其目的(a)首先提供資金作為償還全部現
有貸款;及(b) 一旦現有貸款已全額償還,則為本集團集裝箱製造業務的
資本支出提供融資。根據該融資協議,本公司已向貸款人承諾,張氏家
族須維持於本集團任何成員之管理控制。
本公告乃遵照上市規則第 13.18 條之披露規定而作出。
董事會欣然宣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與 MLABs 、MLAs
及其他財務機構訂立為期三年之該融資協議,據此本公司可獲取一筆
270,000,000 美元的定期貸款,其目的(a)首先提供資金作為償還全部現
有貸款; 及(b) 一旦現有貸款已全額償還,則為本集團集裝箱製造業務的
資本支出提供融資。
該融資協議之條件包括張氏家族(即張松聲先生及其家族成員)須維持於
本集團任何成員之管理控制。違反上述條件將會根據該融資協議構成一
項提前還款事項。倘發生該提前還款事項,該額度項下所有未償還之款
項或會即時到期,並須即時償還。
張松聲先生為本公司之主席兼首席行政總監,並為執行董事,張朝聲先
生(即張松聲先生之兄長)則為執行董事。截至本公告之日期,太平船務
持有本公司普通股份共 993,825,345 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1
約 41.12% ,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太平船務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太平
船務是一家由張氏家族所控制的公司。
本公司將繼續遵守其於上市規則下的持續披露責任,直至該等責任獲解
除為止。
釋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勝獅貨櫃企業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716) ,一間於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其
股份於港交所上市及買賣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巿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現有貸款」 指 根據(其中包括)本公司(作為借款人) 、
三菱東京 UFJ 銀行(作為協調行) 、三菱
東京 UFJ 銀行香港分行(作為代理人)於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簽訂之融資
協議向本公司提供 310,000,000 美元定
期貸款融資; 以及(b)根據日期為二零一
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融資協議,盤
谷銀行向本公司提供 40,000,000 美元
雙邊融資
「該額度」 指 本公司可就該融資協議項下獲取合共
270,000,000 美元之定期貸款額度
「該融資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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