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条文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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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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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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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本条文明确了本规范的制订目的。
1.0.2 本条文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对有特殊要求的场所,还要执行其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条文中“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指:设计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批准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且要有会签、审批手续;在施工中,由于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无论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修改设计,均要经原设计单位确认,以保证设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并要有设计变更通知。
1.0.4 妥善运输、保管器材,以防止性能改变、质量恶劣及丢失,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和安装。
1.0.5 器材到达现场后,做好检验工作,为顺利施工提供条件。本条文对器材的验收检查项目作了具体的规定。
1.0.6 为保证施工安全,制订本条文。
1.0.7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制订本条文。本条文明确规定了配线工程施工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条件,以避免配线工程和建筑工程之间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
1.0.8 配线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对建筑物、构筑物留洞凿孔、剔沟刨槽,为确保整个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要对配线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表面损坏部分进行修补,才可交工。
1.0.9 电气线路穿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和伸缩缝时,当建筑物、构筑物不均匀沉降或伸缩变形,线路会受到剪切和扭拉,故需采用补偿装置。
1.0.10~1.0.11 导线的允许载流量或额定载流量是按气温为65℃规定的,导线绝缘层的破坏和老化时间长短,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锅炉、冶金工业窑炉及其烟道等发热表面,其温度一般均在65℃以上,故不要沿其表面敷设导线,以确保配线工程安全运行和使用寿命。
1.0.12 为防止锈蚀,延长使用年限,便于维修,作此规定。
1.0.13 为保证安全,规定配线工程中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接地或接零良好。
2 配 管
2.1 一 般 规 定
2.1.1 在多尘或潮湿场所为防止导电的灰尘和水汽进入管、盒(箱)和设备内,降低电气绝缘强度,加速金属腐蚀,影响工程质量,故规定各连接处和管口均应作密封处理。
2.1.2 暗配的电线保护管建议沿最近的路线敷设,主要是为力求管线最短,节约费用,降低成本;且为保证暗配管敷设后不露出抹灰层,防止因锈蚀造成抹灰面脱落,影响整个工程质量,因此要求管子的保护厚度不小于15mm。
2.1.3 规定管口高度,是避免积水或杂物从地面进入管内,降低绝缘强度;多根管子的管口排列整齐不仅表面美观,而且易辨认管子的去向,便于维修。
2.1.4 采取保护措施的目的是防止基础下沉或设备运转时的振动,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行。
图2.1.10-1 TN—S系统
2.1.5 为了防止渗漏、穿线方便及穿线时不损坏导线绝缘,并便于维修等,制订本条文。
2.1.6 电线保护管弯曲半径规定的数值是经验数据,弯曲半径越小,穿线时导线受拉力越大,绝缘层被管壁磨损越严重,故本条文对弯曲半径作了规定。
2.1.7 本条是为便于穿线、维修、防止导线受损伤所作出的规定。
2.1.8 由于垂直敷设线路的管内导线,在盒(箱)转角处,绝缘层和芯线均因导线的自重而受到较大应力,为防止导线损伤,故规定在一定高度处加装拉线盒,并在盒内用夹具固定导线。
图2.1.10-2 TN—C—S系统
2.1.9 本条是为保证外观质量和整个建筑物协调一致而作的规定。
2.1.10 由于TN—S、TN—C—S系统中,有专用的保护线(PE线),可不必利用金属电线管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的导体,因而可以混用,但非带电的金属电线管和线盒必须与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结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TC 64(364—3)的有关规定,我国低压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保护线的连接方式的TN—S系统、TN—C—S系统是指:
(1)TN—S系统。在整个系统中,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2)TN—C—S系统。在整个系统中,有部分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分开的。
2.2 钢 管 敷 设
2.2.1 对薄壁和厚壁钢管敷设的场所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果选用不当,易缩短使用年限或造成浪费。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外层为镀锌钢带,中间层为冷轧钢带,内层为耐水电工纸,重迭卷拧成螺旋状,外壁自成丝扣。
2.2.2 对防腐提出了明确要求,目的是为了延长钢管使用寿命,同时,防止管内锈蚀严重,影响导线更换,埋入混凝土内的钢管外壁,因不易锈蚀,可不涂防腐漆,这样更有利于两者结合。
2.2.3 本条文是为方便穿线,防止穿管时导线绝缘层被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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