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采购增配药品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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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卫生院增配药品采购操作手册
勾选增配药品
点击“增配药品”-〉“增配药品目录”菜单,在“勾选药品”页面,填写需要采购的增配药品价格。增配药品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在“价格修改”页面,中心卫生院可以修改已经勾选的增配药品的采购价格。
设置增配药品配送企业
点击“采购目录管理”-〉“采购目录管理”菜单,在“有效采购目录”页面,点击“设置配送”链接,设置增配药品的配送企业。
目前中心卫生院只能选择药品配送到位率达到90%以上的配送企业来配送增配药品。
采购增配药品
点击“采购管理”-〉“新建采购单”菜单,在“选择药品”页面,添加需要采购的增配药品。“配送确认状态”为“确认”的药品列表,中心卫生院才能采购。采购单的增配药品采购比例超过15%,该采购单不能提交。中心卫生院须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在保证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低于药品总采购金额70%的前提下,增配药品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每月总采购金额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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