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_T 4695-2024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docx
ICS13.100CCSG09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695—2024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guidelinesforthemanagementandcontrolsystemofriskandthe
systemofscreeningforandeliminationofhiddenrisksforworksafetyofhazardous
chemicalsstorageenterprise
2024-01-29发布2024-02-29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695—2024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2
4.1明确职责 2
4.2制定方案 2
4.3建立制度 2
4.4全员培训 3
5风险管控 3
5.1总体要求 3
5.2风险点划分 3
5.3风险点排查 3
5.4风险管控措施 3
6隐患排查治理 4
6.1隐患排查 4
6.2隐患治理 4
6.3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4
7文件管理 5
8持续改进 5
9信息化管理 5
附录A(资料性)风险点清单示例 6
附录B(资料性)设备设施风险管控清单示例 9
附录C(资料性)作业活动风险管控清单示例 15
附录D(资料性)作业活动风险管控要素示例 18
附录E(资料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表示例(岗位检查) 19
附录F(资料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表示例(专业检查) 23
附录G(资料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示例 27
参考文献 28
DB37/T4695—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DB37/T4695—2024
1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改进、文件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危险化学品储存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88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2971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3术语和定义
DB37/T2882、DB37/T288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hazardouschemicalsstorageenterprise
利用储罐作为储存设施进行经营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为其他符合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许可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且已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条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3.2
小微企业smallandmicroenterprise
直接从事生产、储存等作业活动的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注:包含本数)。
3.3
风险辨识riskidentification
识别风险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以及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3.4
风险管控措施riskcontrolmeasure
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3.5
隐患hiddenrisks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