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文件.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2018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一、说明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是国
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
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
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
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
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
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
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 2012 〕53 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
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教体艺〔 2014 〕
3 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
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
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
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
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
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
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
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 6 组、初中为 3 组、高中
1
为 3 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
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
肺活量, 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 50 米跑、 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
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 满分
为 120 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
满分为 100 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 即对成绩超过 100
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 满分为 20 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 1
分钟跳绳, 加分幅度为 20 分;初中、 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
为男生引体向上和 1000 米跑,女生 1 分钟仰卧起坐和 800
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 10 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 90.0 分及以上为优秀,
80.0 ~89.9 分为良好, 60.0 ~79.9 分为及格, 59.9 分及以
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 〈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登记卡》 (附表 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
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
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 50% 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
得分的 50% 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方可参加评优
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
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
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
等学校学生毕业时, 《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 50 分者按结
2
业或肄业处理。
10 .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
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
或免予执行《标准》 ,并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 申请表》(附表 7),存入学生档案。 确实丧失运动能力、
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
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1 .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
测试工作,《标准》 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
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
确定。
12 .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3
二、单项指标与权重
测试对象 单项指标 权重(%)
体重指数( BMI ) 15
小学一年级至大学四年级
肺活量 15
50 米跑 20
小学一、二年级
坐位体前屈 30
1 分钟跳绳 20
50 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20
小学三、四年级
1 分钟跳绳 20
1 分钟仰卧起坐 10
50 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小学五、六年级
1 分钟跳绳 10
1 分钟仰卧起坐 20
50 米× 8 往返跑 10
50 米跑 20
坐位体前屈 10
初中、高中、大学各年级 立定跳远 10
引体向上(男)/1 分钟仰卧起坐 (女) 10
1000 米跑(男) /800 米跑(女) 20
注:体重指数( BMI )= 体重(千克) /身高 2(米 2)。
4
三、评分表
5
(一)单项指标评分表
表 1-1 男生体重指数( BMI)单项评分表(单位:千克 / 米
2)
等级
单项
得分
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初一 初二 初三 高一 高二 高三 大学
正常 100 13.5~18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