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357-2020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规程 .docx
ICS07.040A75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357—2020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forevaluatingresourcesandenvironmentcarryingcapacityandterritorialspacedevelopmentsuitability
2020-12-29发布2021-07-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6/T1357—2020
目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评价目标 2
5评价原则 2
6评价流程 2
7成果要求 7
附录A(规范性)基础数据收集清单 8
附录B(规范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10
附录C(规范性)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方法 11
附录D(规范性)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方法 15
附录E(规范性)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方法 21
附录F(规范性)承载规模评价方法 31
附录G(规范性)文化保护功能重要性评价方法 36
附录H(规范性)表格体例 40
附录I(规范性)图件规范 41
附录J(规范性)数据集样式 48
II
DB36/T1357—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鄱阳湖流域农业资源与生态重点实验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少康、邵虹、罗璇、梁芳艳、郭熙、姜霁宁、江颖慧、刘文君。
1
DB36/T1357—2020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目标、评价原则、评价流程和成果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市、县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评价范围应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范围一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8306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T20481气象干旱等级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986农业气候影响评价
GB/T28407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5033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DZ/T022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T028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HJ192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HJ1142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生态功能评价(试行)SC/T91901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SL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
SL376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
TD/T105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DB36/T419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
DB36/T619江西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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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6/T1357—202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Resourcesandenvironmentcarryingcapacity
基于特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生活方式,一定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