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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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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旧唐书·魏征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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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试行)

1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标准从业行为,

落实平安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

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

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

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

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

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序号考核对象总分值达标等级

70分以下,不达标

1施工单位100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70分以下,不达标

2监理单位100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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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旧唐书·魏征列传》

序号考核对象总分值达标等级

70分以下,不达标

3建设单位100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70分以下,不达标

4工程工程100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2.2各考核工程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

核工程总赋分值。

2.3工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

计算: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工程应得分)

×100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工程应得分)

×100

2.3.3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工程应

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工程实得分/考核工程应

得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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