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GDJ-JS121-008-2016 碳钢、低合金钢制填料塔式压力容器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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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GD-SJ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企业标准
Q/SY-GDJ-JS121-008-2010
碳钢、低合金钢制填料塔式压力容器
技术要求
2008-XX-XX 发布 2008-XX-XX 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发布
Q/SY-GDJ-JS121-008-2010
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设计数据表 2
4 补充的技术要求 9
5 技术要求举例 1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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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GDJ-JS121-008-2010
前 言
为了提高一般填料塔式容器设计质量,统一图样技术要求的格式,达到设计图样规
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采用以下原则编制:
1. “技术要求”的内容由“设计数据表”( 以下简称“数据表”)和“文字条款”两
部分组成 。通用性技术要求尽量表格化,文字条款对数据表作补充,并对特殊的技术
要求作全面、准确的表述。
2. “数据表”所列出的参数按最新标准的定义和各种不同情况作备注说明,便于填
写准确、统一。
3.凡是“数据表”中所列的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技术要求,原则上文字条款不再
重复。凡标准中写明“按图样规定”的需在“文字条款”中予以明确规定。
4.除“数据表”之外,“文字条款”中技术要求内容包括: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1) 一般要求:数据表中尚不能包括的通用性制造、检验程序和方法等技术要求。
2) 特殊要求:各类设备在不同设计条件下,需要提出、选择和附加的技术要求。
特殊要求的条款内容力求作到:紧扣标准、简明准确、便于执行。
3) 本技术要求是对一般填料塔式容器设计图样的一个总体的技术要求,具体设计
时应根据相应规范的适用性,对各条款的技术要求进行取舍。
本标准由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设计院技术质量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设计院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设计院技术质量部、机械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翠玲、李力秀、崔慧娟、杨文洪、柏劲松。
II
Q/SY-GDJ-JS121-008-2010
碳钢、低合金钢制中低压填料塔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设计压力 p <10MPa 钢制单层圆筒塔式容器。不适用于钢制衬里
塔式容器和复合钢板焊接塔式容器。对于设计温度≤-20℃的塔式容器,还应满足有关
低温压力容器的相关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
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
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JB/T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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