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话制度实施意见.docx
纪委话制度实施意见
一、谈话范围
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范围为各乡镇、街道及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扩大到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每个谈话对象一般在一届任期内谈话1-×××次。
二、指导思想
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是从关怀爱惜、严格要求干部动身,根据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视、关口前移的要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同党政主要负责人沟通思想、沟通状况、讨论问题、交换意见,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三、谈话内容
1、听取状况。了解领导班子及本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打算、命令、指示的状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实施党内监视的状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勤政状况。
2、讨论问题。讨论解决开展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详细问题,探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意见和建议。
3、反应意见。转达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预防。对领导干部本人应当留意的问题赐予准时提示。
4、提出要求。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立以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中“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的作用,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治理。
每次谈话的内容可依据实际状况有所侧重。
四、组织实施
1、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根据分工负责的方法进展。同各乡镇、街道及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或纪委副书记主谈,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谈话,由县纪委常委主谈。
2、谈话前与有关单位进展联系和沟通,了解把握状况,谈话前5天将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要依据谈话内容仔细预备,增加谈话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3、谈话完毕后,做好备忘性记录。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建立室负责连接。
五、应留意的问题
1、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以与人为善的态度,与党政领导干部进展同志式、公平式的交谈。要留意保密,不得向外泄漏谈话内容。
2、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留意的问题,应依据党纪法规的有关规定,明确提出问题的性质及危害,以引起该领导干部的重视。
3、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准时整理,形成书面材料照实反映,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应准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4、谈话对象对需要作出说明或整改的问题,要准时书面报告县纪委。
六、组织领导
谈话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展,详细工作由县纪委党风廉政建立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