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Honda供应商质量手册4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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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lier Quality Manual
4-1 生产阶段初期的质量管理
2013 年0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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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产阶段
4-1 生产阶段初期的质量管理
1 目的
1) 敝公司提出从生产准备阶段到量产初期要求供应商进行的工序能力及量产性检证的方法。
2) 供应商从生产准备阶段到量产初期按照敝公司的要求进行工序能力及量产性检证,在敝公
司有要求时提交其结果。
2 定义
本手册中使用的术语的定义见【SQM 6-1 术语的定义】。
3 要求
3.1 供应商从生产准备阶段开始到量产初期进行以下工作。敝公司有要求时,应出示或提交检
证结果的记录。
3.1.1工序能力检证
供应商为了确认重要安全零件的重要质量特性能否用制造条件管理,进行工序能力的
检证。工序能力的检证最好取得n=100以上的数据。最少也要有30个以上的数据(要
进行破坏性检查的质量特性或者质量特性能够由模具来保证的不在此限),工序能力应
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 保证Cpk≧1.33或者P<0.01;
2) 1.0≦Cpk<1.33 或者 0.01≦P≦0.3 的实施全检或抽检,其结果或者是不合格为
零,或者是有可能不合格的批次已经在从供应商出货前执行了追溯处理的程序;
需要改善工序直至到Cpk≧1.33。进行工序管理,并维持管理状态。
3) Cpk<1.0或者 0.3<P的,已实施了全数检査。
需要查明工序能力不足是由于中央值的偏移导致还是由于波动偏差导致,并进行
对策。
※ 如果是单侧规格的,执行Cp管理。
3.1.2量产检证
供应商通过2 小时或者n=200以上的连续生产进行生产能力的确认,检证目标的材料
利用率、周期时间、最大生产能力的实现可能性及作业者的习熟情况。当不能保证2
小时或n=200以上时,需要和敝公司采购品质科商量。
3.2 供应商在以上的检证结果未达成目标时,根据需要向敝公司报告的同时,应尽快实施对策,
以达成目标。
3.3 供应商在达成目标之前的期间,实施以下事例中规定的工序管理或者检査:
1) 实施严格的检査(增加抽检的频度,增加检査项目等);
2) 强化对质量有影响的制造条件(缩小条件管理范围等);
3) 工序监视的強化(工序检证的頻度的増加等);
4) 对找出来的不合格采取暂时的防止流出措施。
3.4 供应商应根据从敝公司获得的交货质量信息及市场质量信息,提高零件的质量。
3.5 供应商对于零件的构成零件,为了使二级以下供应商实施与本手册相同的从生产准备阶段
到量产初期的质量管理,需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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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生产阶段初期的质量管理
2013 年08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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