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安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安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
零。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信息仅供您在理解本产品时参考,各项内容将均以正式合同条款为准。
【产品性质】
合众安盈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分红年金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
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年金保险产品。
【分红险主要投资策略】
分红产品的投资管理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遵循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原则,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过市场平均回报的收益;以中期债券配置为主,
结合配置大额协议存款等资产,确保收益的稳定增长。
【红利分配】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
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本公司至少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分
配给保单持有人。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该产品红利分配的方式是现金红利,即采用现金的方式分红。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
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
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
累积生息方式。
【红利来源】
该产品的红利来源是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的死差、利差和费差,即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
死亡率、实际投资收益率、实际费用率与公司定价假设之间的差异。
【保单红利的影响因素】
保单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不同保单年度由于公司经营的死差、利差和费差不同,分红水
平会有差别,也可能会出现死差、利差或费差为零或负值时没有红利分配的情况。同时保单红
利分配额度会因保额、保费、交费期限、保险期间,以及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保单年度等
因素的不同而有差别。
【产品特色】
1.陪伴长久
生存金每年给付基本保额20%,最长领至105周岁。
2.年幼关爱
被保险人未成年,投保人身故、全残或罹患重疾,此后每年额外给付基本保额20%,直至
18周岁(含)。
1
3.财富增值
分享公司红利收益,万能账户二次增值。
4.指定传承
法律名义指定传承,确保家族财富安全。
【简易投保规定】
1、投保年龄:28天—70周岁。
2、保险期间:保至被保险人10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3、交费期限:3年交、5年交、10年交。
4、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
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
超过前述限额。
【保险责任】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满一年的保单周年日开始(含),至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保单周年
日止(含),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
保险金额×20%给付生存保险金。
关爱保险金
投保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发生身故、全残或者重大
疾病,我们将不承担给付关爱保险金责任。
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若投保人于被保险人18周岁的保单周年
日(不含)之前发生全残、身故或者重大疾病,自投保人全残、身故或者重大疾病之日
起,至被保险人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止,若被保险人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
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0%给付关爱保险金。
每年的关爱保险金以基本保险金额的20%为限。
祝寿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
自本主合同生效日开始,至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