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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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双方: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宜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将位于 ,宗地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用地 ,出(转)让期限为 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整体转让给乙方(土地四至详见附图)。
其中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为 结构,层次 上述房屋连土地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该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证号为 国用[ ]第 号。
四、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自变更土地登记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五、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六、乙方支付转让金的期限方式: 。
七、按规定应向地税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缴纳的有关税、费用由 方缴纳。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九、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甲方或他方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 ]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各项权力和义务随之转移,乙方自愿承担并遵守执行。
十、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向辖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份,报地税部门一份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 字: 签 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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