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_T 685-2012 钢材热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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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F01
备案号:34853-2012 DB36
江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6/ T 685—2012
钢材热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文稿版次选择
2012 - 07 - 23 发布 2012 - 10 - 01 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 布
DB36/ T 685—2012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1
5 统计范围 1
6 取值原则 2
7 计算方法 2
8 管理要求 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4
I
DB36/ T 685—2012
前 言
本标准编写规则符合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理工大学、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赖朝彬、赵鸿金、刘志芳、李勇山、张立龙、杨帆、邓庚凤。
II
DB36/ T 685—2012
钢材热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材轧制中的热轧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
围、取值原则、计算方法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材热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能耗准
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热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在报告期内热轧工序每生产1吨合格钢材,扣除热轧过程中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后实
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的总和。
4 技术要求
钢材热轧过程中,热轧工序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现有钢材热轧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工序名称 单位产品能耗限额(kgce/t)
型材 ≤98 ≤80
线材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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