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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PDF

发布:2018-10-24约1.01万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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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 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开重大信息及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八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 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互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建立与投资者双向交流的机制,保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相互信任、 利益一致的关系。 (四)谨慎性原则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 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的原则。 (六)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九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 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 (三)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 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同时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公 司的融资成本。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内容 第十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一)投资者(包括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2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证券分析师、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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