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津贴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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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津贴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为提高公司员工素质,激发员工积极好学、自我提高的潜能和意识,打造一支整体素质过硬的员工团队,建立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及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鼓励自学提升,学以致用;按级补贴激励。
三、适用对象:
除试用期的员工、受聘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专业技术工程师及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正式员工。
四、管理组织与职责:
办公室是本办法的主导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待遇的审核评定及考核工作。
五、补贴标准
证书获得方式
资格等级
岗位相关性
助理级/三级
(不含技术员)
中级/二级
(含技师)
高级/一级
评审/定职
与本岗位相关
400元/月
800元/月
1500元/月
全国/全省统考
与本岗位相关
600元/月
1000元/月
1500元/月
与本岗位无关
300元/月
500元/月
750元/月
说明:
员工通过国家统考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所获得的证书必须是国家权威机构颁发,全国通用,可根据证书号在网上查询;员工通过评审或者定职取得的证书必须有国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章认可。
六、职称津贴的申请、考核和发放:
1、员工本人填写《职称津贴申请表》,经部门考核合格、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核定津贴标准,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按以上规定享受每月职称津贴。
2017年7月1日前取得证书经批准后自2017年7月1日开始享受,2017年7月1日后取得证书经批准自取得证书次月起开始享受。
2、公司鼓励员工通过自学提升个人专业技能。员工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后,需把所掌握的技能运用到工作中,达到提高工作能力,创造更好工作业绩的目的。每年12月中旬前对当年度享受职称津贴的员工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当年考评结果不合格者次年不予享受职称津贴,第三年需重新按要求履行申请手续及流程;考评合格者继续按上一年度标准享受职称津贴。
3、员工获得更高级职称证书时可按本规定第六条第1点履行申请手续,申请获批准后按新核定的级别标准享受职称津贴。
4、职称津贴由办公室统计汇总,单独造册并按月统一发放,不计入部门工资承包或定员承包总额。
七、其它情况:
1、具有多职称、资格证书者,以所在岗位的最高证书核定补贴,不予累计享受。
2、凡弄虚作假办理的证书,一经查实除退回所有津贴,还将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附件:《职称津贴申请表》
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职称津贴申请表
所在部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所在岗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入职时间
职称/资格证
等级
个人申请
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
意 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年 月 日
办公室意见
经核验,同志情况属实,认定其符合《职称津贴管理办法》规定,建议按 元/月享受职称津贴。
签名: 年 月 日
总经理意见
□同意 □不同意
签名: 年 月 日
职称证书复印件(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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