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GB/T 15367-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两轮车和三轮车零部件名称.pdf

发布:2021-05-28约5.1千字共20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犐犆犛43.140 犜80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 标准 / — 犌犅犜15367 2008 代替 / — , / — GBT5359.4 1994GBT15367 19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两轮车和三轮车零部件名称 — 犕狅狋狅狉犮犮犾犲狊犪狀犱犿狅犲犱狊 犪狉狋犪狀犱犮狅犿 狅狀犲狀狋 狔 狆 狆 狆 犇犲狊犻狀犪狋犻狅狀狊犳狅狉狏犲犺犻犮犾犲狑犻狋犺狋狑狅犪狀犱狋犺狉犲犲狑犺犲犲犾狊 犵 20081128发布 2009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 — 犌犅犜15367 2008 前 言    本标准代替 /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两轮零部件名称》和 / — GBT5359.4 1994 GBT15367 199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三轮车零部件名称》。   本标准与 / — 、 / — 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GBT5359.4 1994GBT15367 1994 ———增加了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零部件的名称。 ———增加了“电控燃油喷射系统”、“二次空气供给系统”、“燃油箱呼吸阀”等零部件的名称。 ———增加了“后悬挂连杆机构”、“液压盘式制动器”、“联合制动机构”等零部件的名称。 ———增加了“标识”、“工具”、“说明书”等名称。 ———不再列入标准件(如螺钉、螺栓、螺母、垫圈、简单的衬套、销、轴承、密封圈等)的名称。 ———不再列入对称件的名称。 ———不再列入部位不同而功能特征相同的零部件的名称。 ———本标准未列入特种摩托车、特种轻便摩托车的专用零部件的名称。 ———本标准列入并划分的总成(系统)、部件、组件可以根据产品的构成另外划分。 本标准中“零部件名称”按“部位—功能—特征”方式确定,其中: 部位:以先左、右,再前、后。例如:左前×××、右后×××等。部位可以是某个零部件。 功能:先主要功能,后次要功能。在不引起混乱及产生异义的前提下可以只有次要功能。 特征:先主要特征,后次要特征。在不引起混乱及产生异义的前提下可以只有次要特征。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金城集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