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新版GMP的制药用水系统及验证.pdf

发布:2017-08-26约5.23千字共43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制药用水系统及验证 王彦忠 022 内容介绍: 1. 法规对制药用水系统的要求; 2. 制药用水系统的介绍; 3. 制药用水系统的验证。 一、法规对制药用水系统的要求 法规要求 第五章设备 第六节 制药用水 第九十六条 制药用水应适合其用途,并符合 《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制药 用水至少应采用饮用水。 第九十七条 水处理设备及其输送系统的设计、安 装、运行和维护应确保制药用水达到设定的质量标 准。水处理设备的运行不得超出其设计能力。 法规要求 第九十八条 纯化水、注射用水储罐和输送管道所 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 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 免死角、盲管。 第九十九条 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贮存和分 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纯化水可采用循环,注 射用水可采用70℃以上保温循环。 法规要求 第一百条 应对制药用水及原水的水质进行定期监 测,并有相应的记录。 第一百零一条 应按照操作规程对纯化水、注射用 水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并有相关记录。发现制药用 水微生物污染达到警戒限度、纠偏限度时应按操作 规程处理。 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第二百六十六条 企业至少应对下列情形进行回顾分 析:相关设备和设施,如空调净化系统、水系统、 压缩空气等的确认状态; 二、制药用水系统介绍 水系统的构成 水的分类 制药用水类别的判定 原水 将为饮用水提供水源的水称其为原水。 深井水 通过深井开采的水,地下水。 自来水 城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水。 原水中的杂质 原水中杂质通常可分为: 悬浮物 -4 10 毫米以上的杂质,泥沙、黏土、动植物残 骸、微生物和有机物。 胶体 -5 4 10 — 10- 毫米范围内的杂质,胶体微粒带有一 定的电荷,有特殊的吸附能力。 溶解物 10-6 以下以分子和离子状态存在。 自来水的水源 水库、湖泊水源 自然沉淀、水中悬浮物较少; 自然蒸发,浓缩,含盐量较高; 藻类、微生物益增长,腐殖质较高。 江河水源 悬浮物、胶体含量高; 含盐量低、硬度低; 水质不稳定,易受污染。 自来水的水源 深井地下水 悬浮物、胶体含量低; 含盐量高、含铁量高、硬度高; 水质稳定,易受外界影响。 纯化水标准举例 Ph. Eur. CP USP 硝酸盐 ≤ 0.2ppm ≤ 0.06ppm - 电导率 ≤ 5.1µS/cm ≤ 5.1µS/cm ≤ 1.3µS/cm TOC ≤ 0.5mg/l ≤ 0.5mg/l ≤ 0.5mg/l 重金属 ≤ 0.1ppm ≤ 0.1ppm - 微生物 100cfu/ml 100cfu/ml 100cfu/ml 注射用水标准举例 Ph. Eur. CP USP 硝酸盐 ≤ 0.2ppm ≤ 0.06ppm - 电导率 ≤ 1.3µS/cm ≤ 1.3µS/cm ≤ 1.3µS/cm TOC ≤ 0.5mg/l ≤ 0.5mg/l ≤ 0.5mg/l 微生物 10cfu/100ml 10cfu/100ml10c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