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水域安全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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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水域安全注意事項
為維護學生從事水域活動之安全,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如下:(一)請家長與學生應特別注意各項校外活動之安全性,參與運動時應注意:1、尋求安全的運動環境。2、足夠的熱身活動。3、避免運動傷害意外發生。4、注意身體水分補充。5、運動後維持身體保暖。6、切勿過於激烈或超過身體負荷之運動。(二)參加水域運動時尤須注意:1、游泳應在合格標準游泳池,並有救生員在場。2、從事水域活動務必穿著救生衣。3、聽從指導人員指示。4、勿擅自脫離團隊。5、水域活動中,請勿跳水、嬉戲、玩鬧,共同安全、快樂、健康地享受運動
樂趣。?三、有關從事水域活動之安全注意事項,可參考相關網站如下:(一)內政部消防署防災知識網→登山防溺篇(網址:.tw/nfa_k/)。?(二)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防救災數位學習網→水上活動注意事項(網址:2/elearning/)。?(三)本部「水域活動安全資訊網」(網址 HYPERLINK .tw/ .tw/)。
戲水安全守則
到合格的游泳池戲水游泳。
在開放及有救生人員看守的水域戲水游泳。
在水域遊憩活動安全旗幟範圍內戲水游泳。
遵守安全標示。
不單獨下水,要有人照顧或結伴而游。
對水域環境不熟時,不隨意下水。
不要游離岸邊太遠,泳技差者不可至深水區,以免發生危險。
勿在飯後馬上游泳。
勿在吃藥吸毒或酒後游泳。
不要隨意跳水或奔跑。
不穿著牛仔褲或長褲下水。?
如自己遇險或抽筋時應鎮靜及早舉手呼救。
體力不佳時,不要逞強下水,疲乏,四肢抽筋時應立即上岸。
如自己遇險或抽筋時應鎮靜及早舉手呼救或漂浮等待救援。
如見有人溺水,須大聲呼救,未熟練救生技術者,不要妄自赴救。
游泳時所必須具備的物品
游泳褲、游泳衣、泳帽、泳鏡、毛巾、浮板、游泳圈、沐浴用品
一般注意事項
1. 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若有心臟病、高血壓、傳染病、羊癲癇、皮膚病、眼疾等,不宜游泳。
2. 場地選擇,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
3. 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
4. 活動時間,最好避開中午時段。尤其在夏天,海邊有強烈紫外線照射,會曬傷皮膚,嚴重的可能會變成皮膚癌。夜間游泳,除了游泳池外,一律禁止。
5. 不宜在低水溫中游泳,更不可在冰天雪地超低水溫中游泳。
6. 過飢、過飽,或心情欠佳時,不應下水游泳;飯後游泳最好要隔二小時。
7. 應遵守各浴場之規定(各開放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
8. 游泳時應穿游泳衣、褲,不可穿牛仔褲入水。若發現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呼叫「有人溺水」,請求支援。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向消防隊求援或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救生繩袋、救生圈、救生球、救生桿(鉤)等或代替物作岸上施救。
9. 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經淋浴後才能入水。
10. 游泳時最好兩人一組,採伙伴制,彼此相照應。若是團體活動,入水前先清點人數,登岸亦同,在岸上應留一、二人作警戒,以策安全。
11. 初學游泳,應在泳池,並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和簡易急救及?C.P.R.。所有水上活動,最基本的是游泳,游泳技術好又懂救生,才會玩的更安全。
12. 兒童游泳要有大人陪同才能入池。
13.?游泳時遇大??雨或地震時,應立即離水上岸。
②
①
1
協助家屬處理(關懷、陪伴)
書寫事故報告
協助辦理保險理賠事宜
召開安全檢討會議
回報教育部校安中心
輕微
事故判斷
無心跳
暢通呼吸道
CPR 急救
排除異物哽塞
人工呼吸
有呼吸
止血固定
休息
交醫護人員
接手
送醫
119 救護車派車
有心跳
現場傷害評
估與急救
通知家長
通知救生/
醫護人員
119(請求支援)
110(報案)
112(手機)
118(海巡)
立即到場協助
通知家屬
返家休養
用藥包紮
通報:
1. 導師、系主任、校長
2. 值班教官/教官室
3. 校安中心
(通報學校緊急聯絡電話 或校安中心)
嚴重(溺水)
啟動緊急
應變小組
急救系統
行政系統
事故發生
119(請求支援)
110(報案)
112(手機)
118(海巡)
護送人員回報傷患救醫情形
水域活動意外事故處理參考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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