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docx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
3.职责分工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药品的请领、保管、检查、使用指导等。
-护理人员:严格按照医嘱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备用药品,并协助护士长做好药品管理工作。
-药学部门:负责对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提供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咨询服务。
二、药品请领与保管
1.请领原则
-根据病区患者数量、病种及药品使用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请领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避免积压或缺货。
-请领药品时应填写请领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经护士长审核签字后提交药学部门。
2.请领流程
-药学部门定期到各病区收集请领单,根据库存情况和请领计划进行药品发放。
-发放药品时,药学人员与病区护士共同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
3.保管要求
-病区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存放区域,保持环境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湿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药品应分类存放,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用途等进行分区摆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高危药品(如高浓度电解质、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物等)应单独存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药品应按照有效期先后顺序排列,遵循先进先出原则,避免使用过期药品。
-药品存放区域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药柜、冰箱、温湿度计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药品检查与盘点
1.日常检查
-护理人员每天应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包括药品的外观、数量、有效期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护士长。
-护士长每周至少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储存条件、使用情况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2.定期盘点
-病区应每月进行一次药品盘点,确保账物相符。盘点时,护理人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与药品账目进行逐一核对。
-如发现账物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药品盘点差异表,上报护士长和药学部门。经核实后,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质量检查
-药学部门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质量抽检,检查药品的外观、性状、含量测定等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对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临床。
四、药品使用与管理
1.医嘱开具与审核
-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药品医嘱,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核对医嘱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药时间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如对医嘱有疑问,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核实清楚后再执行。
2.药品发放与使用
-护士应严格按照医嘱和操作规程发放药品,做到三查七对,即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发放药品时,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做好用药指导,告知药品的名称、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患者使用后的空安瓿、输液瓶(袋)等应及时回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防止重复使用和环境污染。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如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生,并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进行上报。
-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确保患者生命安全。
4.药品效期管理
-护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对临近有效期的药品应及时通知护士长,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使用顺序、与药学部门沟通协调等,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对过期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封存,并交药学部门统一处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五、特殊药品管理
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病区应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医嘱,并有双人核对签字。使用后应及时将空安瓿、废贴等交回药房,进行双人清点、登记。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剩余量,应进行双人核对、称重,并记录在专用账册上,由专人负责保管。
-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2.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
-医疗用毒性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用法使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