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470-2022 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鳊鲂类 .docx
ICS65.150
CCSB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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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470—2022
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鳊鲂类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tockenhancementoffreshwaterspecies—ParabramisandMegalobramapopulations
2022-03-31发布2022-05-01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470—2022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文枰、贾永义、顾志敏、刘士力、迟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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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鳊鲂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鳊鲂类(ParabramisandMegalobramapopulations)增殖放流的术语和定义、放流水域条件、放流苗种要求、检验、标志、运输、苗种投放和效果调查与评估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内陆公共水域鳊鲂类增殖放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0361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SC1037鲂
SC/T1075鱼苗、鱼种运输通用技术要求
SC/T1132鱼药使用规范
SC/T7014水生动物检疫实验技术规范
SC/T940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SC/T9429淡水渔业资源调查规范河流
农业部783号公告-1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958号公告-14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鳊鲂类parabramisandmegalobramapopulations
鳊属(Parabramis)长春鳊(Parabramispekinensis)和鲂属(Megalobrama)三角鲂(MegalobramaTerminalis)的统称。
4放流水域条件
选择有土著鳊鲂类自然分布的水系中下游江河、湖泊等省级及以上渔业管理部门设定的增殖放流区域,以水流平缓、水面开阔,且富含水生维管束植物、浮游动物、水生昆虫、贝类和有机碎屑等饵料丰富的水域为宜。选择其它水域进行增殖放流,应进行水域生态影响评估。
5放流苗种要求
DB33/T24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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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苗种来源
苗种供应单位应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5.2种质要求
繁殖用亲本应为本地野生原种或省级及以上原、良种场保育的原种,三角鲂亲体还应符合SC1037的规定。
5.3苗种规格
要求规格整齐。夏花苗种体长≥3.0厘米,冬片鱼种和标志鱼体长≥8.0厘米。5.4苗种质量
苗种质量应符合表1要求。
表1质量要求
项目
要求
感官质量
体形正常,鳍条、鳞被完整;体色正常,体表光滑有粘液;游动活泼、集群,活力强。
可数指标
规格合格率≥90%;死亡率、伤残率及畸形率之和≤5%。
药物残留
渔药残留应符合SC/T1132的规定,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违禁药物不得检出。
疫病
小瓜虫病不得检出。
6检验
6.1检验资质
苗种供应单位应于苗种放流前,向当地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申报检疫,由具备水产苗种检验检疫资质的机构进行抽样检验。
6.2检验项目与方法按表2的规定执行。
表2检验项目与方法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感官质量
按照表1要求肉眼观察苗种样品的感官质量。
可数指标
随机取样混合后统计死亡率、畸形率及伤残率之和。
药物残留
按照GB/T20361、农业部958号公告-14和农业部783号公告-1的方法进行。
疫病
按照SC/T7014的方法进行。
6.3检验时效
应在增殖放流前7天内完成检验。
6.4检验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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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个放流批次作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