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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9-06-20约2.11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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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 《中国再保险大厦房屋租赁合同》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中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 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现将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中再资产”)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再集团”)签订《中国再保险大厦房屋租赁 合同》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3 月19 日,中再资产与中再集团签订了《中国 再保险大厦房屋租赁合同》。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承租方为中再资产,出租方为中再集团,租赁中国再 保险大厦写字楼1F (287 平米) 、8F (1330 平米)、11F (1,648.73 平米)、12F (1,658.41 平米)3F (158.08 平 米)机房 (套内建筑面积为5,082.22 平米)作为办公用 房,全年租金为人民币37,100,206.00 元。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再集团做为中再资产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70%的股权, 为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再集团源于 1949 年 10 月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007 年 10 月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再集团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注 册资本人民币4,247,980.81 万元,其中财政部持股12.72%,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1.56%。 企业类型: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 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 法律法规允许的国内、国际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10002371XD (4-1 ) 2015 年10 月26 日,中再集团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主板挂牌交易,成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1508.HK。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中再资产与中再集团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二)定价依据 参考同类型办公场所租赁价格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年度房屋租赁费用为37,100,206.00 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采用季度银行转账的结算方式。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2018年3月19 日, 履行期限为2018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 (四)交易目的及影响 交易目的为中再资产正常运营提供基本办公场所,本交 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 响。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7 年12 月15 日,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再资产与《关于中国 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再保险 大厦房屋租赁合同》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中再资产董事会经现场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董事均投 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中再资产暂未设立独立董事。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本年度与中再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总和为: 0.37 亿元。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 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 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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