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doc
资料来源于网络整理,更多高质量文档请联系。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0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管理人员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公司研究决定对各部门负责人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级部门。
3.0总体安全生产目标
3.1死亡、重伤事故为零,减少轻伤、工伤事故为零;
3.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3.3重大设备设施事故次数为零;
3.4安全生产投入确保100%,三级安全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员工规范操作,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5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要达到100%;
3.6力争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发生率为零;
3.7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4.0考核办法、考核时间
4.1完成全年目标的,年终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奖5000元,副组长奖3000元,成员奖1000元。
4.2安全工作纳入逐级考核之中,每季度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供考核数据。
4.3凡出工伤事故的,每起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4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5日内填报工伤报表和相关资料,逾期不报的每次罚款100元。
4.5身兼多职领导的考核按其职责分别考核,月奖罚不叠加,奖惩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
4.6各级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纠正和报告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由公司作出处罚或处理。
4.7公司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并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单位和员工进行奖励,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利和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年终,公司对安全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4.5考核时间和方式:半年检查和年终考评。6月、12月底,综合办组织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将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情况报公司总经理汇报。
5.0其它
5.1本规则由综合办负责解释与修订。
5.2本规则总经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