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ESB-31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EPC三标体系-程序文件)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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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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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SB-31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版次:A/1
1. 目的
为规范生产秩序,防止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混淆、误用并实现必要的追溯,必须利用适宜的标识予以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实现过程中对产品状态、特征、质量控制和环境管理的任何情况。
3. 职责
技术质量处和劳人处分别负责产品和环境状态的各项标识的管理。
辅料仓库和进料检验员共同负责原辅材料的进料和在库状态的标识。
成品仓库和成品检验员共同负责成品在库状态的标识、分类存放和交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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