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的方案审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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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10-12-9 15:07:00??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2003]4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关闭破产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全国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下达后,……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职工安置方案……”、第二条规定:“……中央及中央下放的关闭破产企业,由企业所在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经贸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操作程序及实施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89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
“全国兼并破产计划下达或政府审核通过后,由企业所属同级经贸委(局)组织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金融部门集中会审,……”
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五、行政审批条件
1、列入全国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或自治区、市、县政府下达的关闭破产项目;
2、根据企业批准执行文件的不同,分别按照国发〔1994〕59号、国发〔1997〕10号、国阅〔1999〕33号、中办发〔2000〕11号、司法通〔2004〕16号及国办发〔2003〕2号、中办法〔2003〕16号、桂办发〔2006〕19号以及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印发的其他文件规定予以审核。
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
1、申请报告1份;(示范文本见附件1)
2、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关闭破产项目通知或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关闭破产批复1份;
3、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议1份;
4、《职工安置方案》1份(参考文本见附件2)
七、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中央及中央下放、自治区直属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审核。
八、行政审批程序
附件1
关于审核XX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的请示
(示范文本)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经国务院(或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公司已正式列入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全国企业关闭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下达的破产项目通知或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关闭破产批复附后),为认真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我公司制定了《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并已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现呈报贵厅,请予审核。
XX公司
X年X月X日
备注:此示范文本为企业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的请示,由自治区、各市、县关闭破产协调小组转请劳动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的公函不适用此格式。
附件2
XX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
(参考文本)
(本文本以执行中办发〔2000〕11号文的资源枯竭矿山关闭破产为例,其他类型企业因执行政策的不同,内容不尽相同,仅供参考)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关闭破产前企业名称,××年××月××日经×××以××号文件(附后)批准关闭破产。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关闭破产的基准日。
(二)政策依据。
二、企业人员状况
(一)公司现有在职职工××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原固定职工××人、合同制职工××人、混岗集体工××人、移交社会职能人员××人、特殊工种人员××人、工伤职工及职业病人员××人等。
(二)离休人员××人,退休人员××人。
(三)抚恤人员××人。
(四)集体企业职工××人。
三、职工安置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从以下两种安置办法中任选一种,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1.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企业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资3倍的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自谋职业。安置费每人平均不足2万元的,可按2万元计发标准安排,具体发放时应体现工龄差别。
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人,企业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资××元,所需费用:人数*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资*3=××万元。
对于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从事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且距提前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实行一次性安置,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不将安置费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而由社区管理机构比照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缴社会保险费,待其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
2.按每满1年工龄发1个月本人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拟领取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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