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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
制度。
一、急救药品是按照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急救的必备药品,急救药品为全院统
一配置,并固定品种及数量,科室应有急救药品清单,可用封条封存。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
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数量,经医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库领取。
三、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
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后,方可变动。
四、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
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记录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药物管理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
品管理情况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持续改进药品管理。
五、科室应建立急救药品登记本,专人管理。
六、药品应统一存放在抢救车内,按照清单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全院统一,专科用药
分开存放,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备用药品应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所列
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七、严格药品有效期管理。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发现有标
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补充备用药品审
批表,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报损,并重新领取该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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