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原位堆腐还田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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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原位堆腐还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秸秆原位堆腐还田的术语和定义、秸秆堆肥前准备、堆肥方法等要求。本标准适合于秸秆原位堆腐还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40尿素
GB/T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20287农用微生物菌剂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609有机物料腐熟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秸秆原位堆腐还田
收集粉碎的作物秸,添加水、尿素、秸秆腐熟菌剂,在空闲地块进行堆肥发酵,待作物秸秆完全腐熟后,将其抛撒还到农田中。
4秸秆堆肥前准备
4.1秸秆堆肥的地点
秸秆堆肥地点宜采取就近就地原则,利用田间地头、休耕地、废弃地等国家允许的空闲地块进行秸秆堆肥发酵。
4.2秸秆堆肥的原料
秸秆堆肥原料可用玉米秸秆、水稻秸秆等作物秸秆,长度宜小于10cm。氮源可用尿素。
5堆肥方法
5.1堆料碳氮比的调节
添加尿素调节秸秆堆料碳氮比为25:1~35:1。尿素应符合GB/T244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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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堆料含水率的调节
在秸秆建堆前添加清水,调节秸秆堆料含水率为65%。水质量应符合GB/T5084的规定。
5.3微生物接种
秸秆腐熟菌剂添加量为堆料总重量的0.5%,秸秆腐熟菌剂质量应符合GB20287和NY609的规定。使用应符合NY/T496的规定。
5.4秸秆建堆
将上述的作物秸秆与尿素、秸秆腐熟菌剂混拌均匀,建成高1.5m~2.0m,底部宽2.0m~3.0m,上部宽1.5m~2.0m,长度不限的梯形垛,秸秆堆表面覆盖塑料布,用土将塑料布四周压实。秸秆堆肥应符合国家环保部提出的防渗、防雨、防溢流的规定。
5.5适时翻堆
秸秆堆体温度上升至65℃以上,且温度开始下降时,进行第一次翻堆。秸秆堆体温度再次上升至65℃以上,且温度开始下降时,进行第二次翻堆,添加清水,调节秸秆堆料含水率为55%~60%。之后每隔1个月翻堆1次,一个堆肥周期可翻堆4次~5次。当秸秆堆肥温度下降至35℃以下,且连续两天温度差不超过±2℃时,停止翻堆。
6秸秆抛撒还田
在整地前,利用有机肥抛撒机具将腐熟的作物秸秆均匀抛撒到耕地表面,抛撒应均匀,结合深翻整地将秸秆翻埋到土壤中,可适当配施一些氮肥,提高秸秆有机肥的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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