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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培训课件.ppt

发布:2025-03-22约7.48千字共7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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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

行政处分案卷的评查;烟草专卖行政处分监督管理;第一局部

法规工作机构的执法监督职能;法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依法对专卖执法机构办理的行政处分案件的合法性进行执法监督。;一、执法监督的涵义;二、烟草专卖执法监督的原那么;三、烟草专卖执法监督的分类;四、全区烟草专卖执法监督的机制;3.监督的流程。接收〔抽查〕案件—登记—进行合法性审查—填写?阅卷笔录?—反响意见

4.监督的意义。是各旗、县、城区级局执法部门内部的自我纠错和自我监督。监督方式便捷,监督的直接性和实效性也更加明显,有利于防范不当行政处分行为的发生。;〔二〕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对其所属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监督。

层级监督可以分为两种情形:

案卷评查重新审查

案卷评查: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对其所属县级烟草专卖局进行案卷评查。

重新审查: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对各旗、县、城区烟草专卖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1.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对其所属县级烟草专卖局进行案卷评查

〔1〕监督的主体:各盟、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或法规管理员。

〔2〕监督的方式: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对其所属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案卷评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中心市场县级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处分案卷评查面不少于30%,对其他县级烟草专卖局的行政处分案卷评查面不少于20%。

〔3〕监督的流程:抽取案件——登记——按案卷评查标准审查——反响意见。;〔4〕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对其所属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案卷评查工作应当在年度内每季度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5〕监督的效力:进行案卷评查监督,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指出,有利于各旗、县、城区烟草专卖局进行后续的标准和处理,不直接改变〔变更或撤销〕原有处分决定的内容,对当事人的利益没有直接影响。;2.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对各旗、县、城区烟草专卖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重新进行审查。

〔1〕监督的主体:各盟、市烟草专卖局法规科或法规管理员。

〔2〕监督的方式:在各旗、县、城区烟草专卖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各盟、市烟草专卖???有权对其进行重新审查。如果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通过法定方式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直接变更、撤销错误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责令各旗、县、城区烟草专卖局重新作出处理决定。;〔3〕监督的流程:抽取案件——重新审查——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4〕各盟、市烟草专卖局的法规科或法规管理员每月对辖区内符合?全区烟草专卖行政处分案件听证标准?的案件以及符合大要案上报制度的案件的行政处理决定进行一次重新审查。

〔5〕监督的效力:对于各盟、市烟草专卖局作出的纠正决定,各旗、县、城区烟草专卖局应当遵照执行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第二局部

烟草专卖行政处分案件

合法性监督;烟草专卖行政处分案件合法性监督;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审核;1.本行政执法机构是否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主要查看案件是否发生在本行政执法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划内。

案例一

案例二;2.是否属于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案件,主要查阅?指定管辖通知书?。

3.是否属于其他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主要查阅?案件移送函?、?案件移送回执?和?移送财物清单?。;〔二〕执法人员的合法性审查;1.行政相对人的根本情况要详细。详细列明当事人的根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以及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当列明法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以及法人代表的姓名、职务等。如果是卷烟零售户,还应列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编号。

2.行政相对人是否为该行政违法行为的主体;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定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程序违法:违反?烟草专卖行政处分案件流程?办理案件。

烟草专卖行政处分案件流程

当今存在的普遍现象:

“重实体,轻程序〞

执法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一〕法定期限的合法性审查;当场处分决定书备案期限——2日。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应当在二日内报本执法机关备案。执法机关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立卷归档。发现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

立案期限——7日。

?烟草专卖行政处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现违法嫌疑或者收到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延长立案决定期限的,应当经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补办立案手续期限——7日。对正在发生的违法活动,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查处,并在查处后七日内依法补办立案手续。;管辖移送期限——7日。

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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