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687-2019 苏山猪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docx
ICS65.020.30B43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3687—2019
苏山猪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forproductionmanagementofSushanPig
2019-12-03发布2019-12-25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3687—2019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守文、王学敏、李碧侠、方晓敏、付言峰、赵为民、涂枫、周李生。
DB32/T3687—2019
1
苏山猪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苏山猪生产的猪场选择、人员、引种与运输、配种、饲养基本要求、饲养管理、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苏山猪的生产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
GB/T17824.3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T17823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3619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503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5033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3猪场选择
3.1选址
猪场建设选址应符合GB/T17824.1和GB/T17823要求。
3.2布局与工艺
猪场布局与工艺应符合符合GB/T17824.1和GB/T17823要求。
3.3设施设备
3.3.1猪舍
根据猪群类别(空怀母猪、妊娠母猪、哺乳母猪、后备母猪、种公猪、仔猪、育肥猪等)建造各类型猪舍,应符合GB/T17824.1要求;猪舍能够保温隔热,通风良好,舍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388要求。
3.3.2饲养设施设备
猪栏、料槽、饮水器、采暖与通风降温设备等饲养设施设备选型配套应符合GB/T17824.1要求。
DB32/T3687—2019
2
3.3.3防疫设施设备
猪场门口要设置消毒池,车辆进出严格消毒;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沐浴室,按单向进出的要求,进出场区人员严格清洁消毒;根据防疫需求建有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猪无害处理间等,应符合GB/T17824.1和GB/T17823规定要求。
3.3.4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猪场要有专门的堆粪场,粪尿及污水处理设施,应符合GB/T36195要求。
3.3.5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猪场的辅助生产及生活管理(饲料加工间、配电室、水泵房、仓库、办公室等)等其他配套设施设备应符合GB/T17824.1要求。
3.4环境质量
保持栏舍卫生清洁,养猪场的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按GB/T36195规定处理,环境卫生质量应达到GB18596规定要求。
4人员
4.1猪场工作人员上岗前须接受专业培训。
4.2猪场内部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管理应符合GB/T17823规定要求。
5引种与运输
5.1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苏山猪种猪场引种,并保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及车辆消毒证明。
5.2引进的种猪应在专设隔离区内隔离观察15d~30d,确定健康合格后,方可进场。
5.3禁止从疫区引种。
5.4出售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进行检疫,猪只出售离开本场或原生产区后,不得返回原生产区(场)。
5.5运输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6配种
6.1配种方法
自然交配(公母猪比例为1:20~30)或人工授精(公母猪比例为1:90~110)。
6.2种公猪的使用
6.2.1后备公猪年龄7月以上,体重100Kg以上才可参加配种。配种前要调教训练,检查精液品质,原精活力在0.8以上,密度4级以上,才能投入使用。
6.2.2夏天配种应安排在早、晚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