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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住院病人常规检查的规定
通过对住院病人进行入院常规检查, 可以了解病人身体的基本健
康状况以及有无潜在疾病, 有利于正确评估患者病情, 明确治疗方案
及药物选择,有效地规避医疗安全隐患。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
实验室管理办法》、 《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以及《医院管理评价
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为了规范对住院
病人进行入院常规检查,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住院病人入院必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粪常规、胸
片、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检查共七项(其中肝、肾功能检查我院
合并为生化全套项目)。如因专科特点不能选择的检查可除外。
2 、若病人拒绝检查各常规检检验项目,可打印一张此项目空白
化验单由患者本人或授权人 (无自主民事能力的患者由近亲属签署拒
绝检查字样并注明时间,非本人需注明与患者关系)。
3、粪常规检查标本送检工作由护理单元负责,上、下午均可正
常送检。
4 、手术病人必须进行免疫九项 和出、凝血功能 检查。
5、根据临床工作需要,生化全套检查项目将设置为生化一、生
化二(不包含乙肝五项,余项目同生化一)两项检查,患者入院首次
检查开具生化一检查申请单,因病情需要复查时开具生化二申请单。
6、除上述必查项目外, 其他检查项目请临床医师依据诊疗规范、
指南、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要求及病情需要及时开具, 避免因检查不及
时导致误诊或漏诊的发生。
7、按我院病历评价标准规定,病历中若缺少上述常规检查单,
缺一项扣 3 分;引起投诉纠纷的按环节质量缺陷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关于规范入院病人实验室检查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
条例》以及《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严格执行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
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 同时为了提高检查
结果准确性,有效规避医疗纠纷的发生,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将原
来的单独检查乙肝表面抗原及乙肝五项改为乙肝六项检查, 增加乙肝
前 S1抗原( HBV PreS1Ag)检查项目,不再单独检查乙肝表面抗原及
乙肝五项;丙型肝炎病毒检测采取丙型肝炎病毒抗原(
HCV-Ag)和丙型肝炎病毒抗体( HCV-Ab)进行联合检测。
为了进一步规范入院病人实验室检查, 根据卫生部及山东省相关
文件的要求,参照其他医院的做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住院病
人进行入院套餐检查,具体项目如下:
1. 手术、输血及介入治疗病人: 生化 I、传染病系列 (乙肝六项、
丙肝抗原抗体联合检测、艾滋病抗体、梅毒抗体) 、临检(血液分析、
凝血四项、血型、尿液分析、大便常规) 。
2.其他病人:生化 I、传染病系列(乙肝六项、丙肝抗原抗体联
合检测)、临检(血液分析、尿液分析、大便常规) 。
3.小儿科病人:血液分析、尿液分析、大便常规,其他项目根
据临床需要申请。
4. 同时门诊病人也不再单独检查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五项,代
之以乙肝六项;查体项目新增肝炎系列:包括甲肝抗体、乙肝六项、
丙肝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戊肝抗体。原肝功 +表面抗原将不再存在,
肝功和乙肝六项单独申请。肝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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