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频不作业管理制度(1).docx
《煤矿无作业不视频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作业现场的可视化程度,确保无作业时也能实现有效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有作业区域及相关场所。
三、职责分工
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和完善无作业不视频被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无作业区域的视频覆盖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支持和升级改造。
确保视频监控的图像质量和存储时间符合要求。
生产辅助各单位
在安排作业时,确保作业区域处于视频监控范围内。
无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移动或遮挡视频监控设备。
配合信息中心对视频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管理要求
视频监控覆盖
煤矿所有作业区域及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无作业区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无视频不作业。
视频监控设备应具备高清画质、夜视功能和远程查看功能。
无作业时视频监控状态
无作业期间,视频监控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状态,不得关闭或中断。
对无作业区域的视频图像应进行实时存储,存储时间不少于文件规定要求时间。
视频监控巡查
各生产业务和辅助单位应定期对无作业区域的视频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巡查内容包括设备运行状态、图像质量、有无异常情况等。
当视频监控中发现无作业区域存在异常情况时,如设备故障、无故停电等,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异常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培训与教育
对煤矿职工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无视频不作业意识。
教育职工不得故意破坏或干扰视频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考核与奖惩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煤矿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罚。
对在视频监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