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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系列讲座之一.ppt

发布:2017-08-09约1.11千字共1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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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法制系列讲座 以案说法 ——招用保安员的条件 一、招用保安员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 (三)品行良好; (四)初中以上文化。 一、招用保安员的条件 不得担任保安员的情形 (不属于品行良好情形)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 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二、案例 (一)招用不满18周岁人员担任保安员 2011年7月22日,北京都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驻海淀区安宁庄东路五彩城西区保安员王磊因琐事,在宿舍内将同公司、同驻勤点的另一保安员王璐杀害。 被害人王璐尚不满15周岁。 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 (一)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 (二)《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例 (二)招用有前科劣迹人员担任保安员 2011年3月,北京军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用一名27岁的人人保安员,并任用其担任该公司管理部保安大队队长职务。 4月民警检查发现,该保安员因抢夺罪于2004年被判刑。 二、案例 (三)招用精神病人担任保安员 2011年6月3日,朝阳区酒仙桥某幼儿园,一男子冲进幼儿园,抱起一小孩就跑,后被老师、家长等人制止…… 该案犯罪嫌疑人为北京军友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招用的保安员。 后经工作证实,自幼患有精神疾病,后经法医部门鉴定,案发时,金海确系处于精神疾病发病期间。 发生问题的原因 (一)不了解法律规定; (二)不负责任; (三)明知故犯。 三、管理者的责任 (一)招用符合条件的保安员; (二)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四)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 四、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吊销许可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3款规定: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将负面影响转化为正面资源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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