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指南 第2部分_安全性能编制说明》.pdf
NB/TXXXX-20YY
核电厂定期安全评价指南第部分:
2
安全性能
修订说明
(送审稿)
(从工作组讨论稿一直写到报批稿)
(年月)
20248
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本标准来源于国家能源局2022年下达的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制修订计划,项
目编号为“能。
计划要求对NB/T20442.2-2017《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2部分:
安全性能》进行修订,这项修订任务应在2024年底前完成。
二、修订过程
1.征求意见稿
2022年10月8日,国家能源局下达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2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
[2022]96号),其中编号为“能的项目为《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
指南第2部分:安全性能》(NB/T20442.2-2017)。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2部分:安全性能》(NB/T20442.2-2017)
修订项目组确定的修订原则为:
1)根据执行反馈对标准中的“审查目的”“审查要点”“审查范围和内容”“审
查方法”“审查流程”等内容进行适应性修订;
2)补充定期安全评价(periodicsafetyreview,简称PSR)工作开展实
际需要的部分缺失内容;
3)增加近年来国内PSR团队在工作中摸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新方法、新做
法。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2部分:安全性能》(NB/T20442.2-2017)
修订的参与单位有6家,分别为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工
1
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
限公司、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其中大亚湾核
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单位。
《核电厂定期安全审查指南第2部分:安全性能》(NB/T20442.2-2017)
修订稿起草人员在2023年11月完成了讨论稿编写。2024年7月,6家标准
修订单位的参与人员对讨论稿进行了集中讨论,根据讨论中达成的共识,标准修
订项目组对讨论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送审稿
3.报批稿
………
三、调研和分析工作的情况
在项目申报期间和讨论稿编写过程中,调研了大亚湾核电厂、阳江核电厂、
红沿河核电厂、宁德核电厂、防城港核电厂、福清核电厂、田湾核电厂等单位的
PSR执行情况,了解了原标准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各单位在PSR开展过
程中摸索出来的良好实践。具体如下:
标准执行中主要遇到的问题:
1)部分安全性能指标较宽泛,实际操作指导性不高;
2)标准正文多次出现“缩略语”,未注明全文;
3)安全性能评价流程仅止于识别出差异项,不涉及提出差异项的纠正行动
和安全改进计划。
电厂反馈的PSR良好实践有:
1)安全性能要素属于管理性要素,弱化审查;
2
2)NNSA指标层级优先于WANO和IAEA机构指标的层级。
四、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标准主要修订内容、修订理由,如下:
1.“审查”统一修订为“评价”。
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统一将全文中的“定期安全审查”
修订为“定期安全评价”,即“审查”修订为“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补充参照标准名称。
理由:安全性能要素与其他各安全要素的接口、差异项总体评价等内容参照
通用标准《NB/T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