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核电厂陆生生态调查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
核电厂陆生生态调查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二0二四年十二月
核电厂陆生生态调查技术规范
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本标准制定任务由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文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3
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
2023111
〔〕号)下达,项目编号为:能源,标准计划名称为《核电厂
陆生生态调查技术规范》,由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生态环境部核与辐
射安全中心和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计划要求于2025年12
月完成本项目。
二、标准编制组组成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及任务分工见表1。
表1:标准编制组成员及分工
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任务
1赵锋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部门主任全文审核
2张晓峰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全文校核
3徐月平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全文编制
4汪卫卫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全文编制
5邵贤明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全文编制
张爱玲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全文审核
6部门主任
心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
7王韶伟正高级工程师全文校核
心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
8魏国良正高级工程师全文编制
心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
9裴娟正高级工程师全文审核
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
10王雪高级工程师全文编制
有限公司
1
三、编制原则
随着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政策和技术要求的提出,我国
对核电厂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持续提高,对核电厂陆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持续
提升。核电厂生态调查主要是应用于核电厂项目环境保护需要,为规范化开展核
电厂周围的陆生生态调查和做好周边陆生生态保护工作,适应新时代下发展核电
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制定一套针对于核电厂的标准化、规范化的陆生生态调查技
术规范。
本规范编制中,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
理办法》以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相关要求,满足已颁布的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并与核
电厂厂址选择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其他技术规范系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