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自查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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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达标自查标准
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标准
一
安全疏散设施
1.实行所有消防设施标志化管理,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在消防设施设备显眼处标注其使用、检査和维护方法
2.严禁锁闭安全出口,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楼梯间和消防车通道
3.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不应锁闭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5.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合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一
安全疏散设施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严禁在起居室、活动室、疗养室、厨房的外窗、阳台等部位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但对于收住患有精神类疾病或智力残疾等认知障碍间题的,设置了安全防护网的,须留有消防应急逃生窗口
12.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或示意图,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并应当设置专(兼)职疏散引导员,疏散引导员应当熟知负责区域消防安全情况
二
消防设施
13.消火栓有明显标识
14.室内消火栓箱不宣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15.不宜埋压、圈占消火栓;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宜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16.物品的堆放不宜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检、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17.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宜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宜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18.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19.自动消防设施宜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査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三
消防控制室
20.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21.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的有关要求
22.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24.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25.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26.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7.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
用电防火安全
28.采购电气、电热设备,选用合格产品,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9.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宜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30.不宜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31.电器设备周围宜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32.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査、检测,不宜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3.在起居室内不宜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
34.放假时,宜切断非必要电源
五
消防宣传培训
35.宜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等固定消防宣传设施,提高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6.每半年组织1次对全单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宜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37.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38.所有员工宜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备注:没有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养老机构,无须开展“消防控制室”项目的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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