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烘干机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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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YFY-C2-13 版 号 A 标 题 木材烘干机操作作业指导书 页 码 操作人员须知
烘干机表面工作温度不得超过95℃(即仪表指示的温度值);
烘干表面工作温度过高时,只能将炉膛内的燃烧物退出或关闭火力开关,让其自然降温,严禁向炉膛或热交换器总成注水冷却;
烘干机在作业时,严禁关停风机,风机因故停止转动,烘干作业必须立即停止,并及时退炉内燃烧物;
除烘干机配置防火自救装置外,应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易燃物品放置在距离炉口1.5米之外;
电机接地良好;
任何一只风机因故反转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将炉膛内燃烧物退出,风机运转正常,才能够进行作业;
每次作业之前,应按《作业前的检查与准备》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确保作业质量和安全;
木材干燥作业过程,运用急升急降的温度控制工艺时,炉膛内的火焰不可时高时低;
采用预蒸工序时,应连续进行不可间断,预蒸时间,根据木材性质和工艺要求确定;
因操作不慎,烘箱内木材着火,应立即打开应急水箱开关进行自救,自救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关停风机和关闭所有风门,禁止打开风箱大门,如果应急水箱水量不够,应继续向应急水箱内注水,直到火警解除后再停止注水关闭应急水箱开关;
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烘干机操作规程
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
检查炉膛、热交换器总成等处是否有漏烟、漏风、严重变形和开裂现象,有上述现象必须修复后使用;
蒸汽发生装置,请按《蒸汽发生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
检查各风机的转向是否正确,风机是否有异常现象,电线接头是否松动,电线绝缘是否良好,各开关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检查各仪表工作状态是否良好;
检查主机、箱体内的木屑杂物是否清扫干净;
检查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和到位;
检查炉膛、烟道热交换管内是否有烟灰,烟灰过多必须清理干净;
将应急水箱装满水;
选择合适的木隔条备用;
准备适量的干薪柴等,薪柴堆放在距炉口1.5米之外。
木材的堆垛
应将同树种、同厚度、含水度相近的木材装入一个烘箱内;
同一箱体内使用的木隔条厚宽尺寸应相同,选用过薄和过厚或过宽的木隔条,木材的干燥速度和质量均受影响;
每曾木料之间采用几根隔条,应视木料规格而定,一般情况:木料长2m,厚度15MM—20MM选用三根隔条;
上下隔条的位置应在同一直线上;
木料不足箱时,应从箱内侧开始堆置,每路必须堆至箱体顶部,不留空隙;
箱内木料堆垛成斜四棱形,上部木料不得堵塞循环风口,装料结束后必须留出三角通风区;
特殊规格木料的堆垛方法,可由有关人员商定。
生火与燃烧
循环风门控制杆置于“初期”位置;
关闭下清灰口;
首先启动风机:生火后调节助燃开关,根据木材干燥质量和工艺要求,合理调节温度、燃料投入量、助燃风量;
燃烧加温过程,严禁关停风机;
生火燃烧困难或者发生添柴口严重冒烟并串出火苗,应停止作业,查明原因;
木材干燥作业过程的控制(以长为2200MM,厚度为20MM,初含水量约60%的针叶树为例):
初期阶段
循环风门控制杆置于“初期”位置(即循环风门关,排湿风门关,循环风道开通);
预蒸9—12小时,作业过程不得间断蒸汽供给;
“初期”的表面工作温度为85±5℃(冬季约控制在80±5℃)。
警告:初期作业表面工作温度不得超过95℃
中期阶段
将循环风门控制杆置于“中期”位置(即循环风门半开,排湿风门和循环风道半闭半开),蒸汽供应停止,进入除湿干燥阶段;
“中期”的工作温度为75±5℃,从“初期”工作温度降至“中期”所需的工作温度,应是漫漫降温,平衡过度,不得时高时低;
约作业18—24小时;
“中期”作业约6—8小时后应检查木材(上、中、下层)含水率或温度情况,各层次木材含水率不同,或木材表面温度有较明显差异时应将上导向风板手柄和下导向风板手并置于适当的位置,使箱内木材表面温度达到要求;
当左右箱木材含水率或木材表面温度不同时,请调节左右箱分风板置于适当的位置上,使左右箱表面温度达到要求。
警告:中期作业表面工作温度不得超过80℃
后期阶段
将循环风门控制杆置于“后期”位置(即循环风门全开,排湿风门全开,循环风道关闭);
以“中期”作业终了温度为基准,每小时降温一度,逐步把温度降到65℃左右,“后期”工作温度控制在65℃的范围内即可;
连续作业10—20小时;
应定期检测木材含水率情况,木材含水率达到要求,及时终止作业。
警告:表面工作温度不得超过75℃
烘干作业的终止:木材含水率符合要求后,首先退出炉膛内的燃料,让热交换器总成冷却,让箱体内的木材表面温度降到35℃以下,才能够关掉风机,打开烘箱大门。
其他规格木材的烘干控制要点由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期间现场确定;
因故中断作业12小时以内,应打开烘箱大门和主机后门,将循环风门控制杆置于“后期”位置,让其自然通风,如果中断作业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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