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形式法则和原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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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法则和原理 邹乾朋 现代装饰设计形式法则 20世纪以来装饰设计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装饰设计的形式法则在设计实践中,也得到了逐步完善,只有按照形式法则的基本规律从事设计,才能使设计具有规律性和现代特征。 1、简洁的设计 简洁是一切艺术形式所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简洁的概念是指从繁杂的自然表现中提取形象的本质特征,抓住具有表述性的造型元素,去除那些不重要的、非本质、偶然的因素。它追求画面单纯、简洁、清晰、明快的艺术效果。 艺术形式的简洁来源于对自然的深入观察和体验,简洁艺术形式的发现和创造,必须在深入生活的基础上,透过自然形象的表象,以心灵上的生命意识对应自然中的生命体存在形式,从平淡的自然形象发现美的意象,找出简洁的形式元素,才能创造出有现代意识特征的装饰设计作品。 2、永恒的秩序化 秩序化有着自然的基本属性,秩序化不但是自然结构的基本规律,也是装饰设计的形式结构规律。 3、基本的形式法则 对立统一是装饰设计的基本形式法则,对立的因素有长与短、大与小、曲与直、高与低、明与暗、虚与实、浓与淡、冷与暖。统一则是把画面上的各种因素有机地组合,从而产生秩序化的结构形式。具体而言,就是利用形式美的规律进行造型、设色把各种装饰设计元素邮寄的统一起来。在诸多对立因素中,图与地、黑与白、形态的相同和相异这三组主要形式因素的对立统一是不容忽视的。 装饰图形的存在形式是空白,当某个图形落在特定的空白上时,就形成了一定的图与地的关系。 图与地的关系是相互衬托、相互补充、灵活处理图形与空白的相互关系,是创造形式美感的关键因素。 黑与白 中国的太极图,在造型上是黑与白、阴与阳的对立统一。在装饰设计中,我们把不同的形、色归属为黑白两大部分,在造型上追求图形的黑白效应,使对立的双方相互渗透、相互村托。 形态的相同和相异 形的异同是指形态不同个体间的形状差异和相似关系,是形态上的对立统一。 基本的形式原理 随着生活的不断积累,人们认识到事物的变化中有着内在的规律。美的形式原理正是规范形式美感的基本法则,它通过统一与变化、对称与平衡、节奏与韵律、对比与调和、比例与分割等形式美的构成法则来构成各种画面,把抽象美的观点及内涵表现出来。 五、条理与反复 按照一定的有序规律组织成有条理的装饰性图形,表现出一种整齐美和节奏美。比如二方连续、四方连续等重复构成装饰等。 四、统一与变化 变化与统一的辩证关系是一切艺术都必须遵循的规律与原则。变化是指将性质不同的东西并置在一起,形成鲜明对比、活泼、生动、丰富的特征。统一则是将性质不同的、相近的或者相同的东西,按照一定的意念秩序并置在一起,造成一种同存和谐、严肃、稳定的趋势感觉,而过分地追求又易流于单调死板。 因此,在变化中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乱中求整”“平中求奇”,是一切艺术形式美所遵循的基本法则。 * * 现代装饰设计 图抓住自然形态中简洁的元素,简化了许多繁杂的形态,以单纯的形式元素,变现了简洁的设计观念 以平移为基础的秩序化 以旋转为基础封闭性秩序化 图与地 一、对称与平衡 1、对称 形体用对折,基本上可以重叠的图形,或镜面反射所映出的一对左右对称的形体。他们是等形等量的形体。如:自然界中的物体、人。 特点:稳定统一、井然有序、庄严平静的视觉感受 缺点:拘谨生硬、单调平乏。 扩大对称 轴对称 中心对称 旋转对称 移动对称 2、均衡 从视觉上来讲是指一种等量而不等形的平衡状态,平衡是一种比较自由的重复形式。 特点:富于变化、趣味、灵巧、生动、活泼、明快有变化的统一的形式美感。 二、对比、调和 1、对比 互为相反因素的东西,同时设置在一起的时候所产生的现象,各自特点鲜明突出。 物象的形有大小、方圆、曲直、长短、粗细、凸凹等等的对比。 物象的质有光滑、粗糙,黑与白等等对比。 物象的感觉有动与静、刚与柔、活泼与严肃、虚与实等等的对比。 特点:寻求变化和刺激。 2、调和---调和不是自然发生的,是人为的、有意识的合理的配合。调和与对比是互为相反的因素。 1)同种元素的组合---如不同数量的大圆形与小圆形的有机组合,容易得到统一。但易显得单调和平常。 2)类似元素的组合---以几何形中的正方形为例,平行四边形等近似的方形矩形均为类似形。 包括形状、大小、多少的类似和方向、距离、速度的类似等。 特点:既有形状的变化又有对比,并包括了较多的共同性,因此更加能创造出优美协调的画面效果。 3)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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