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207.5-2023 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 第5部分:鹅场 .docx
ICS11.220CCSB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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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207.5—2023
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第5部分:鹅
场
Biosafetyspecificationforscalebreedingfarms—Part5:Goosefarm
2023-12-28发布2024-01-28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1207.5—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7/T1207《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的第5部分。DB37/T120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蛋鸡场;——第2部分:肉鸡场;——第5部分:鹅场。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DB37/T1207.5—2023
II
引言
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禽疫病传播渠道的不断增加,规模化养殖场的生物安全问题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因此,为更有效控制规模化养殖场疫病的发生与传播,提高畜牧业的经济效益,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规范规模化养殖场的生物安全管理。
规模化养鹅场目前还没有生物安全体系标准,极大阻碍了养鹅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致使疫病防控无法有效进行,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无法有效保证。因此,有必要制定规模化养鹅场生物安全规范标准,用以指导提高我省规模化鹅场生物安全水平,促进养鹅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证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水平,以期提高我省养鹅业在全国的核心竞争力。本文件制定后,作为《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的一部分,《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拟由以下部分构成:
——第1部分:蛋鸡场;——第2部分:肉鸡场;——第3部分:水貂场;——第4部分:狐狸场;——第5部分:鹅场。
本文件作为规模化养鹅场建立生物安全规范要求的依据,即可用于场区规模化建设,也可完成鹅场生物安全自检,确定整改方案,与其配套的标准共同构成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
DB37/T1207.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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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第5部分:鹅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鹅场的场区建设及布局、引种、饲料与饮水、媒介生物控制、废弃物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人员出入管理、疾病防控、清洁消毒、物料器材管理、周边区域信息管理、生物安全评估等基础生物安全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养鹅场的生物安全管理与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682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1952动物免疫接种技术规范
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5030无公害农产品兽药使用准则
NY/T5038无公害食品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
NY5266无公害食品鹅饲养兽医防疫准则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场区建设及布局
4.1场址选择
4.1.1总体要求
鹅场场址选择总体应遵循NY/T682中的选址要求。
4.1.2其他要求
4.1.2.1应建在背风向阳、地势高燥、水源充足卫生、排水方便的地方,不应在流动性河水中饲养。4.1.2.2鹅场周围环境应安静,符合防疫要求,场址周围500m内无水源污染、药物残留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土壤污染的污染源,鹅场周围环境应符合GB18596要求。
4.2场区布局
DB37/T1207.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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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总体要求
场区的布局及鹅舍的建设应服从生物安全的需要,应遵循NY/T388中布局要求。
4.2.2具体要求
4.2.2.1整体布局上应包括办公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生产生活区、生活管理区5个功能区,应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及污水处理系统。
4.2.2.2各功能区间应有一定的距离和隔离条件,可用绿化隔离或围墙隔离,围墙高度应超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