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策划与概念规划项目政府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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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策划与概念规划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报告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待定
2、项目名称: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策划与概念规划项目
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0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述: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策划与概念规划项目,设计工作包含发展策划与概念规划两个阶段,总设计规模约11.34平方公里。
二、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发展策划成果且经泰安市人民政府确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概念规划汇报稿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中标供应商提交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概念规划成果且经泰安市人民政府确定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支付。
2、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按照时间进度提供成果: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载体形式 提交日期 1 汇报稿 PPT演示汇报 发展策划: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概念规划:乙方接到甲方继续执行概念规划的通知后30日内 2 成果 文本10套及相关电子格式文件 收到甲方汇报稿修改意见后30日内 3、售后服务要求:无
4、其他要求:无
四、技术标准
1、服务需求: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策划与概念规划项目,设计工作包含发展策划与概念规划两个阶段,总设计规模约11.34平方公里。
2、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位位于驰名中外的泰山脚下,是2002年在1995年山东省政府批准的泰山旅游度假区和2001年山东省政府批准的泰山华夏文化旅游城项目的基础上成立的省级度假区,是泰安西部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规划定位是集“休闲度假、文化旅游、高端产业、总部经济”为一体的旅游区,是泰山风景区的延伸和互补。本次规划的范围是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的核心区,北至石蜡村,南至环湖路,东至董家庄街,西至凤凰山路,总占地约11.34平方公里,其中湖面面积244公顷。
二、规划背景
为顺应泰安城市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实现与泰安高铁新区实现优势互补,确定在完善西部高铁新区开发建设的基础上,升级改造旅游经济开发区,按照“高端旅游度假区、现代化生态宜居新城区、泰城西部商务区、高品位运动休闲区、服务业发展聚集区”的定位,实现生态与经济融合、产业与城市融合、文化与旅游融合,带动泰城西部经济发展,推进现代化宜居新城建设。
三、规划编制内容与深度
本次项目规划编制分为两部分,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策划以及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概念规划。
1、旅游经济开发区核心区策划
对项目进行背景研究,包括项目的区位,上位规划的解读以及场地的分析,借鉴国内外先进规划设计理念、思路、经验,提出核心区开发设计的指导思想、设计理念、功能定位、设计目标等内容。遵循当地地域特色和个性,对核心区范围进行合理的功能布局及产品策划,为顺利推进旅游经济开发区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思路。
2、旅游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概念规划
进一步落实核心区开发设计指导思想、功能定位等内容,对核心区土地利用、道路交通、景观系统、公共配套、空间形态、建筑平面等各方面进行具体方案组织和设计,提出近期建设规划内容,对核心区的外部空间形态和整体环境进行系统的组织和设计,为下一步建设和开发提供指导依据。
3、专家论证意见及结论:无
五、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1 相关要求
5.1.1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服务,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5.1.2 当投标人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文件评审中的响应情况得0分。
5.2 评审过程
5.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5.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5.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文件评审。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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